九丰能源: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4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2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
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现就该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购买的兴业银行单位大额存单属于安全、稳健、低风
险的理财产品,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范围和使用要
求,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
转,亦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规与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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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朱桂龙(签字):
陈玉罡(签字):
王建民(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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