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丰能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4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
就该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1、公司本次调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中的股份受让价格,是综合考虑了各项因素
和公司实际情况,为顺利推进持股计划而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拟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系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和人才激励需求所提出
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培养优秀人才,有效地将公
司发展和核心团队利益相结合,激发公司发展潜力,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3、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系员工自愿参与,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
加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4、公司或者第三方不存在为员工参与本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或补贴等安排;
5、上述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已
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修订稿)>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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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此页无正文,为《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朱桂龙 陈玉罡 王建民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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