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丰能源: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二)2022-08-24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二)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
简称“《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认真审阅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等有关内容,并发表如下
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中的股份受让价格,是综合考虑了各项因素和公
司实际情况,为顺利推进持股计划而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调整符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持续、
健康发展;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关联监事
均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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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此页无正文,为《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二)》之签字页)
慕长鸿 刘载悦 李 力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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