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共创草坪: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2021-04-08  

                             关于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                    被保荐公司简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欣              联系电话:010-60836919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1 层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欢              联系电话:010-60837199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1 层

一、 保荐工作概述

    2020 年 9 月 30 日,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创草
坪”或“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与共创草坪签订的保荐承销
协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保
荐机构,对共创草坪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 2020 年 9 月 30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中信证券对共创草坪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现场检查情况

    在 2020 年持续督导工作过程中,保荐代表人、项目组成员于 2020 年 11
月对共创草坪进行了现场检查,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
员访谈,查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查看自上市以来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查
阅和复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凭证、账户余额明细等资料,查阅并复印公司上
市以来建立的有关内控制度文件,核查公司上市以来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投资
资料等方式,对公司进行了全面现场核查并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1
    (二)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发行上市之前,共创草坪已建立健全了《三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各项
规章制度。

    2020 年,共创草坪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得到贯
彻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相关业务规则
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情况良好,并有效地执行了《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
规则,督导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
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督导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集、召开
及表决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督导公司完整保存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
资料。

    (三)募集资金使用督导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2100 号《关于核准江苏共创
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090,000 股,每股发行
价格为 15.44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61,898.96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4,883.81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015.15 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396 号《验资报告》。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57,015.15 万元,本年度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
净额)17.53 万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于募集资金户(含利息
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17.53 万元。

    2、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要求,
中信证券、共创草坪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淮安分行营业部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楚州支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集中管理。

    2020 年持续督导期内,中信证券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核
查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等,确保共
创草坪能够依法运用募集资金,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四)辅导与培训情况

    保荐机构对共创草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在上市前后进
行了关于上交所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内部控制、董
监高职责等规范运作方面的培训。日常督导及沟通交流中,保荐机构对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贯穿辅导与简短培训,内容包括资本市场知识、信息披露、
募集资金运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方面内容。

    (五)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首发上市后,共创草坪先后召开 1 次股东大会、3 次董事会会议,
其中保荐机构参加并列席了 1 次股东大会及 1 次董事会会议,切实履行了保荐
职责。

    (六)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投资情况进行了监督
与核查。共创草坪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独立性没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且公司履
行了必要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有效执行了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自上市以来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二、保荐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保荐机构审阅了 2020 年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并对共创草坪 2020 年报工
作进行了督导。

                                   3
     据保荐人对公司三会文件、会议记录的检查,并通过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
信息进行对比分析,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
对外发布各类公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

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张   欢




                         徐   欣




保荐机构公章: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7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