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 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说明 经查验,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0 元;2020 年度公 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事项发生。 二、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对担保事项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行为,严格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陈爱华、王忠、竺琳 2021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