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公司就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142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21,7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39.4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55,631,000.00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796,770,905.6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4 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以上 募集资金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8 月 5 日出具的《华 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 3-00018 号)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0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309,853,366.09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置 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189,767,642.15元(尚有20,100,868.48元未置 换完成),以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99,999,970.00元,以募集资金投入承诺投资项 目20,085,753.94元;另外,账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950,024.08元,银行手续费支出 3,856.28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309,853,366.09元(含 尚 未 置 换 自 筹 资 金 金 额 20,100,868.48 元 、 含 尚 未 置 换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金 额 13,110,161.2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21,074,737.08元(含尚未置换的 1 自筹及尚未置换的承兑汇票),其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20,000,000.00元,活期存 款账户余额301,074,737.08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 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 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 规定,公司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 管理、如实披露。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已会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东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 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币种 银行账户 金额(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东关 人民币 1607001229200366686 400,000,000.00 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人民币 536902000510505 145,705,0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人民币 377010100100982505 50,00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人民币 1105020119000750202 80,01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人民币 1105020119000750326 100,00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人民币 1105020119000750601 37,336,000.00 合 计 813,051,000.00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如下: 1、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 序号 存放银行 银行账号 对应项目 金额(元) 1 中国工商银行股 1607001229200366686 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 140,887,423.18 2 序号 存放银行 银行账号 对应项目 金额(元) 份有限公司潍坊 能制造项目 东关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 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 2 536902000510505 65,942,343.09 限公司潍坊分行 能制造项目 兴业银行股份有 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 3 377010100100982505 47,717,915.16 限公司潍坊分行 能制造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股 4 份有限公司常州 1105020119000750202 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39,457,135.94 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 5 份有限公司常州 1105020119000750326 偿还银行贷款 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 6 份有限公司常州 1105020119000750601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7,069,919.71 分行 合计 301,074,737.08 注:(1)公司银行账号为1105020119000750326的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用于承诺募投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并于2020年11月3日销户。 (2)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包含尚未置换资金33,211,029.68元。 2、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 序 余额 受托人名称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号 (万元)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 招商银行股 三层区间三个月结构性 结构性存 1 份有限公司 2020/10/27 2021/1/27 5,000.00 存款(产品代码: 款 潍坊分行 NQD00015)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 中国工商银 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 行股份有限 结构性存 2 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 2020/12/1 2021/3/1 7,000.00 公司常州分 款 型 2020 年第 203 期 B 行 款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 中国工商银 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 行股份有限 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 结构性存 3 2020/12/10 2021/3/10 10,000.00 公司潍坊东 型 2020 年第 210 期 C 款 关支行 款 ( 产 品 代 码 : 20ZH210C) 合计 22,00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90,531,887.41元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金额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 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 第3-00397号),截至2020年8月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和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90,531,887.41元。经审核后的 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投入时间 备注 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 2018 年 5 月 22 日 1 189,767,642.15 目 – 2020 年 8 月 1 日 2 审计费 566,037.72 3 发行手续费 198,207.54 合 计 190,531,887.41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置换170,431,018.93元,尚未完成置换 20,100,868.48元。 (四)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在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 涉及的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2020年10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4 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 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项目13,110,161.20元, 均尚未置换,全部用于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的建设。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的情况下,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公司于2020年9月 14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 50,000.00万元(含5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 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 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22,000万元。 具体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之“(三)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情况”之“2.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20年12月31日,除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人民币22,000万元外,其他尚未使 用的募集资金301,074,737.08元(含尚未置换资金33,211,029.68元)存放于公司开 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5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 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 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审核报告的结 论性意见 经审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0年度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保荐机构认为: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华丰动力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 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审核报 告。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 6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9,677.0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985.3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985.3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更项 调整后投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募集资金承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目(含部分变 资总额 到预计 否发生重大变 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更) (1)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 57,942.49 57,942.49 20,891.11 20,891.11 36.05% 2023 年 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否 能制造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 否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否 8,001.00 8,001.00 63.84 63.84 0.80% 2022 年 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否 3,733.60 3,733.60 30.39 30.39 0.81% 2022 年 8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79,677.09 79,677.09 30,985.34 30,985.3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90,531,887.41 元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金额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华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0】 第 3-00397 号),截至 2020 年 8 月 4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实际投资金 额合计为人民币 190,531,887.41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置换 170,431,018.93 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除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人民币 22,000 万元外,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301,074,737.08 元(含尚未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置换资金 33,211,029.68 元)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