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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丰股份: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4-16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或“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
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
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17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
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
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449人,
其中合伙人144人,注册会计师1203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25人。注册会计
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19年度业务收入14.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
审计业务收入13.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1亿元。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65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4.78亿元,收费总额2.1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大信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
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18-2020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
12月3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陈志樟、德邦证券、
本所等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介机构承担连
带赔偿责任,本所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018-2020年度,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
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8-2020年度,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4人
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项目组人员
    签字项目合伙人:田城
    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冰轮环境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
报告,复核了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毅昌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坤
    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冰轮环境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复核了冰轮环境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李洪
    李洪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
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199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
2020年度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
报告、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审计报告以及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2019年度审计报告。未
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独立性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
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根据委托的工作量,公司支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含税),合计为人民
币80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定价
原则及实际审计业务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宜进行
了审慎核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
力,在为公司2020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同意将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确认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确认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丰
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
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
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完成了公
司2020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全面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为保
持审计工作的持续和稳定,保障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
    (四)公司本次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