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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丰股份: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09-01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证券代码:605100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三日




                              1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华丰股份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
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望参加本次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
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
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
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股东到达会场后,请在“股东签到表”上签到。股东签到时,请出示以下
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
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
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
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等。
    四、股东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大会审议议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人许可后进行
发言。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
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
言。
    六、股东大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
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
                                    2
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
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
    七、公司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特别提示: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优先通过网络投
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前往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按照出发地和潍坊
市的疫情防控政策合理安排出行,准备好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报告等
健康证明,并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
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公司将按疫情防控要求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
常、身体无异常症状且符合潍坊市疫情防控政策的方可参加现场会议,请予以配
合。




                                    3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9 月 13 日上午 10 时 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9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潍坊市高新区樱前街 7879 号华丰股份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要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出席情况
二、宣读会议须知
三、确定股东大会计票人、监票人
四、审议议案: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
项目的议案…………………………………..…………..……...………………..……..5
2、关于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4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六、工作人员向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服务平台上传现场会议投票表
决结果,下载合并后的投票表决结果
七、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八、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九、签署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4
议案一: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26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170 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39.4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55,631,000.00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796,770,905.6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4 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以上
募集资金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8 月 5 日出具的《华
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 3-00018 号)验证确认。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上述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下列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规模           募集资金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60,080.00            57,942.49
    2     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8,001.00             8,001.00
    3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3,733.60             3,733.60
    4     偿还银行贷款                                10,000.00            10,000.00
                  合计                                81,814.60            79,677.09

    (二)以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2021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调减“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投资总额,将调减金额投资于“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同
意终止实施“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新型轻量化发动机
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1 日发布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
                                          5
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募投项目变更后,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
 序                                              募集资金承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30 日累计已投入     备注
 号                                              诺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金额
       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
 1                               33,080.00         30,942.49      25,971.98
       制造项目
       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
 2                               75,000.00         34,892.05       7,471.41
       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3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3,733.60          3,733.60        176.59
 4     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108.95             108.95        108.95         已终止
 5     偿还银行贷款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已完成
             合计               121,922.55         79,677.09      43,728.92          --
      注:上表单项数据相加与合计数存在的尾数差异系小数点四舍五入造成。

      (三)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计划终止“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将剩余
募集资金 3,669.97 万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项目余额,具体金额以实际结
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投入到“轻量化高端新系列发动机缸体、缸盖智能制
造项目”。本次拟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总筹资额的 4.61%。
      轻量化高端新系列发动机缸体、缸盖智能制造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丰江
苏机械实施,计划总投资 42,000.00 万元,原计划全部由自筹资金投入。本次变更
后,本项目募集资金投入 3,669.97 万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项目余额,具
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剩余部分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方式
解决。本次变更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对华丰江苏机械进行增资,专项用于“轻量化
高端新系列发动机缸体、缸盖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华丰江
苏机械将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签署《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开
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

                                             6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原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华丰股份,原计划投资总额为 3,733.60
万元,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拟对企业现有管理系统进行梳理升级,对现
有 ERP 管理系统(含采购、销售、仓储模块)、OA 系统和 CRM 系统(售后服务
模块)、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 PLM 等系统进行升级、替换,同时新建质量管理系
统 QMS、生产执行管理系统 MES、供应商关系管理系统 SRM 等,对现有机房进
行扩容。本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后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可以
加强公司内部各业务流程的整合,提高公司决策效率,从而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和
核心竞争力。
       具体计划投资构成如下:

 序号                投资用项              投资额(万元)       比例(%)
   1      工程费用                            3,333.20            89.28
  1.1     机房装修工程费                       20.00               0.54
  1.2     硬件设备投资                         487.20             13.05
  1.3     软件系统投资                        2,471.00            66.18
  1.4     安装工程费                           355.00              9.51
   2      其他费用                             61.00               1.63
   3      基本预备费                           339.40              9.09
                 合计                         3,733.60             100

       该项目原计划建设期为 2 年,原计划于 2022 年 8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本着经济节约原则,根据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和生产经营
需要,按照重要性、紧急性原则进行信息化投入,目前通过部分软硬件设施建设对
相关系统进行升级,如升级 ERP 系统、OA 系统,并实施了智能生产项目(具备了
仓储管理和质量管理系统的相关功能)、集团财务信息化项目(由银行、第三方免
费提供信息化建设)、供应商关系管理系统 SRM、部分生产线 MES 系统等,通过
相关系统的升级与建设,相关系统功能得到提升。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已累计投入 176.59 万元,未使
                                       7
用募集资金 3,669.97 万元(以上金额未经审计),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公司本着经济节约原则,根据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和生产经营
需要,按照重要性、紧急性原则进行信息化投入,目前通过部分软硬件设施建设对
相关系统进行升级,如升级 ERP 系统、OA 系统,并实施了智能生产项目(具备了
仓储管理和质量管理系统的相关功能)、集团财务信息化项目(由银行、第三方免
费提供信息化建设)、供应商关系管理系统 SRM、部分生产线 MES 系统等,通过
相关系统的升级与建设,相关系统功能得到提升。
       当前,受经济增长放缓、新冠疫情反复、行业需求短期下行等多重因素影响,
为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公司“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投入放缓,现有信息化建设
暂时可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为更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拟终止“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紧
迫且能产生经济效益的“轻量化高端新系列发动机缸体、缸盖智能制造项目”,后
续信息化建设由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自行投入。
       三、新项目的情况说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轻量化高端新系列发动机缸体、缸盖智能制造项目。
       本项目已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于 2022 年 7 月 9 日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项目实施主体:华丰(江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3、项目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
       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购置卧式柔性加工单元、伺服进给专机、机器人
清洗机等设备 107 台/套,建设缸体、缸盖柔性生产线各 1 条,项目建成后形成年
产 7 万台套缸体、缸盖的生产能力。
       5、项目投资金额:42,000.00 万元(含铺底流动资金)。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变更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3,669.97 万元(具体
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剩余部分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方式解
决。
    轻量化高端新系列发动机缸体、缸盖智能制造项目具体投资情况:


                                      8
 序号           工程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投资比例(%)
  1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33,441.8           79.62
  2             其他费用                    1,542.5            3.67
  3              预备费                     1,748.0            4.16
  4            建设期利息                   1,293.6            3.08
  5           铺底流动资金                  3,974.1            9.46
                  合计                      42,000              100

       截至 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已与部分设备厂商签订了设备采购合同,已预
付款投入金额 2,231.31 万元。

       6、项目建设时间:18 个月。
       7、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实施后,项目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如下:

              项目                      指标                 备注
 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           21.9%
 财务净现值(税后/万元)             22137.2
 投资回收期(动态,税后/年)            7.3                含建设期
 年均税后利润(万元)                9,933.4

      8、项目可行性分析
       (1)扩大产能规模,满足客户需求。
       有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大功率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气缸体、气缸盖等的制造能
力,满足新客户的产品配套需求。
       (2)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有助于提升公司市占率。
       本项目生产轻量化、高端、新系列重卡发动机核心零部件缸体、缸盖,符合重
卡发动机大马力、轻量化的发展趋势,可满足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发动机的需求,
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产品在高端重卡发动机等领域关键零部件配套市场的竞争
力。
       (3)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定、良好,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
营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新项目的市场前景

                                        9
    目前商用车领域尤其重卡行业,向大马力、轻量化环保发动机发展的趋势明显。
商用车尤其重卡属于生产资料,随着公路运输高速化、下游物流客户从个人向组织
化、集约化物流公司集中及环保趋严,大排量、轻量化环保发动机对客户的吸引力
大增。目前全球商用车产量约占汽车总产量的 25%;我国商用车产量占汽车产量
比重不足 15%,与世界水平相比偏低,未来增长空间较大。
    受国家基建投资拉动,以及排放法规升级、治超治限、中国物流行业的转型和
需求升级等积极因素影响,高端动力市场空间广阔。
    (二)新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
    1、项目实施风险
    在项目报批及后续实施的过程中,可能存在会因为项目审批、政策法规、工程
进度、投资成本、公司战略调整、市场环境等发生变化而导致项目无法按照计划完
成的风险。
    2、租赁风险
    本次项目建设采用租赁厂房的模式,如果未来在租赁合同期限内,仍存在政府
拆迁、出租方不续租等情形导致租赁合同中止或其他纠纷,可能需要更换新的经营
场所,可能对经营活动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3、项目实施后产能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
    公司在项目选择时已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及可行性论证评估,项目具有良
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但是未来需求变化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达产后,
存在一定的产能消化风险。
    (三)风险的应对措施
    1、针对项目实施风险的措施
    公司将充分发挥管理优势,制定严密的进度计划,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
严格控制成本费用,跟踪项目进程。及时分析行业与市场环境的变化,进一步推进
项目的顺利实施。
    2、针对租赁风险的措施
    目前华丰江苏机械已与出租方签署了《房屋租赁意向协议》,租赁期限初步约
定为 20 年,并在同等受让条件下,对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同时华丰江苏机械
已与出租方在《房屋租赁意向协议》初步约定违约风险并将在合同中进行详细约定,
以减少租赁厂房带来的租赁风险。
                                   10
    3、针对项目实施后产能不能及时消化风险的措施
    公司在投资生产线时,已经考虑生产线的柔性能力,通过提升生产线柔性能力,
统筹安排发动机核心零部件的生产;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客户沟通与合作,加大市场
开拓力度,全面提升市场竞争力。
    五、增资基本情况
    (一)增资事宜概述
    鉴于华丰江苏机械是新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拟将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变更的全部资金 3,669.97 万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项目余额,该金额未
经审计,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全部用于增加华丰江苏机
械的注册资本,该部分增资专门用于“轻量化高端新系列发动机缸体、缸盖智能制
造项目”的实施。
    (二)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1、投资主体:华丰(江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徐华东
    4、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
    5、成立日期:2021 年 6 月 10 日
    6、注册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 58 号金瑞达园区 5-2 厂房
    7、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
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液力动
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 100%股份
    六、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
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相关规定,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公司竞争力,
符合公司的长期规划,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
                                     11
       七、新项目尚需有关部门审批的情况说明
    新项目已完成投资项目备案并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常钟行
审备【2022】196 号),正在办理环评、能评等相关审批手续。
       八、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
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是公司根据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运作情
况做出的合理决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
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三)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华丰股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事项已经华丰股份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针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变更事项将提交
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
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华丰股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
的事项无异议。

       九、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

                                     12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但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项议案,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增资手续、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存储监管
协议和签署募投项目实施相关协议等相关事项。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3 日




                                     13
议案二:

               关于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等自身发展需要,公司拟
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086242261L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办理企业合并、分离、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
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
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362)、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31000008)等相关资质。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74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4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5人。
    3、业务信息
    上会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6.20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3.63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为1.55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41家,主要行业涉及
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

                                    14
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与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为22家。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上会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76.64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3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2021年已审结的案
件1项,系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民事诉讼案件,已执行完毕。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上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
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监督管理措施涉及从业人员6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组人员
    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利法
    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上会会
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坤
    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1年开
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刘雪娇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5年,先后担任多家上市公
司的审计服务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15
    3、独立性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
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
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
规定,符合独立性要求。
    4、审计收费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
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
经验等因素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共计 8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6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0 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年限5年。
上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意
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
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等自身发展需要,公司拟聘
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改聘审计机构事项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
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的要求,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事前了解及沟通,认
                                     16
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胜任
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聘任2022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聘任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
审计工作要求。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
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拟聘任上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关于聘
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
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
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2022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要求。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本次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同意《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3 日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