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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丰股份: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4-15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大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
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
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
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
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
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
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
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26
人,其中合伙人166人,注册会计师94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1年度业务收入18.63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
审计业务收入16.3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6.35亿元。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97家(含H股),平均资产258.71亿元,收费总额2.48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
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中院于2020
年12月判决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
债”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该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已履行了案款。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3
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组人员
    签字项目合伙人:何政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大信会计事务所执业,2022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承办过胜利股份、沃顿科技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坤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2021年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重新在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开始执业,2020年度、2022年度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承办过辰
欣药业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李洪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工作,1999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独立性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
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
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符合
独立性要求。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收费是统筹考虑市场定价、公司所处行业情况以及相关收费标准等
综合因素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共计8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
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
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
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
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
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
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工作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