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发表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 司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属于正常经营范围需要, 定价政策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的 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表决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我们同 意公司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康捷、黄益建、窦晓波 2021 年 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