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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洁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2021-03-12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1-006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3 月 1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鑫明路 23 号,无锡新洁能股份

   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5,581,78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5.159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的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由董事长朱袁正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以及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35,581,78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29,581,78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票   比例
  序                                (%)           数 (%)         数 (%)
  号
      关于公司 2021 年
2     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3,535,78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预计的议案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表决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议案 2 为关联交
易议案,关联股东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阚赢、张若愚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
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