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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洁能: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03-31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 年我
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的有关规定及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要求,始终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忠
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参与重大经营决策
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就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康 捷先生,1976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
任 Arthur Anderson LLP 审计师,法国巴黎百富勤融资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
贝尔斯登亚洲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小南国海之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CEO,
上海小南国华晶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蓝英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上海蓝育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歆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IM Global LLC 董事,Global Road Entertainment LLC 董事,Global
Road Entertainment Television LLC 董事,Xiao Nan Guo Holdings Limited 董事,
现任上海歆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歆霖影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
海歆光影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灵迅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灵迅
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北京歆光影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上海歆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东阳歆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经理,Tang Media Partners Limited 董事,Tang Media Partners (China) Limited
董事,Tang Media Pictures Hong Kong Limited 董事,Contech Television Limited
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黄益建先生,1979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副教授。曾任中央财经大学讲师,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阳商业城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财务专业副教授,成都华神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久期智博(北
京)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电电
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窦晓波先生,1979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教授。现任东南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磐能电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国铁电气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均参加过交易所组织的专业培训,并取得了独立董
事任职资格证书,且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0 年,公司共组织召开董事会会议 5 次,股东大会会议 2 次。我们严格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出席相关会议,审议公司重要事项。

                                                                   参加股
                              参加董事会情况                       东大会
董事                                                                 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缺席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次未亲自参   东大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的次数
康捷            5        5      1        0      0         否           2
黄益建          5        5      1        0      0         否           2
窦晓波          5        5      1        0      0         否           2

    我们能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
事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
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年度我们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
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并投出赞成票,没有提出反对票和弃权票。

       (2)现场考察情况

    2020 年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我们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
等机会对公司进行调研,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与公司管理
层共同探讨公司未来发展,时刻关注公司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为我们的履职提
供了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0 年,我们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后,对各类事项的相关
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则的要求,我们对公司 2020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
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
营所需,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遵
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全
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以上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我们重点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
和使用过程符合相关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
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
我们认为公司所披露的报酬金额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且符合公司绩效考核与薪
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无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过公司董事会会议同意并通过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聘任天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在 2020 年度审计工
作中,公司聘请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恪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
道德和执业规范,严格按照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了会计审计工作,并对公
司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和内控制度的
健全。2020 年度独立董事未发生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
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计划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以现有总股本 101,200,0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4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15 元(含税),预计送
红股 40,480,00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1,998,000.00 元(含税)。我们认为,公司
严格遵守上市承诺,合理分红,积极回报股东;且其资金分红计划是结合公司
2021 年度业务发展计划,从平衡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中长期回
报的角度考虑的,有利于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事项,未出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和其它股东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披露定期报告 1 份,临时公告 18 份,上网文件 29 份。我
们认为 2020 年度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对
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履行了及时、准确、完整披露信息的义务。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督查公司落实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
内部控制制度及流程文档,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的工作制度,以认真负责、
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充分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
职。认真且谨慎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力,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今后我们将继续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
规定,积极地推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康捷 黄益建 窦晓波

                                                       2021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