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1)00316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1)00316 号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洁能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新洁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 本鉴证报告作为新洁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公司的责任 新洁能公司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新洁能公司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 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 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 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新洁能公司编制的 2020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 了新洁能公司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1 年 3 月 29 日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 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规定, 将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0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27 号《关于核准无锡新洁能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 2020 年 9 月通过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3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9.9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3,723,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8,987,969.8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 全部到账,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0)00118 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摘要 金额(元) 1、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专户余额 - 2、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增加项 (1)本期募集资金 448,987,969.81 (2)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640,081.81 (3)理财产品收益 (4)进行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回 (5)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转回 小计 450,628,051.62 3、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减少项 (1)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32,400,620.93 (2)置换先期投入的募投项目资金 49,337,632.59 (3)进行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80,000,000.00 (4)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小计 261,738,253.52 4、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专户余额 188,889,798.10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运用,切实保障投资者的 利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订了《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 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 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 理募集资金。 按照上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西支行 开设了三个募集资金账户,本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述银行 均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另外,本公司的子公司无锡电基集成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电基集成)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西支行开设了一个募 集资金账户,本公司、电基集成、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述银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履行《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定期对账 并及时向保荐机构提供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状况。 (二)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 币元): 开户主 募集资金存储 年末募集资金专 账户类别 账号 体 银行名称 户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 非预算单位专 本公司 有限公司无锡 8110501013801572018 433,151.53 用存款账户 城西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 非预算单位专 本公司 84010078801400001112 98,896,193.27 公司无锡滨湖 用存款账户 支行 开户主 募集资金存储 年末募集资金专 账户类别 账号 体 银行名称 户余额 宁波银行股份 非预算单位专 本公司 有限公司无锡 78030122000257045 44,480,950.94 用存款账户 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 电基集 非预算单位专 有限公司无锡 8110501011501571899 45,079,502.36 成 用存款账户 城西支行 合计 188,889,798.10 三、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实 际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81,738,253.52元,具体情况参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切实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募集 资金实际到位前,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公司于 2020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33.7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超低能耗高可靠性半导体功率 20,000.00 2,681.58 器件研发升级及产业化 半导体功率器件封装测试生产 20,000.00 1,848.98 线建设 研发中心建设 4,898.80 403.21 合计 44,898.80 4,933.77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专项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20)01878 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公司于2020 年10月28日发布了《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6日从宁波银行专户中转出 募集资金403.21万、于2020年11月5日从浦发银行专户中转出募集资金2,681.58 万元、于2020年11月5日从中信银行专户中转出募集资金1,848.98万元,共计 4,933.77万元,用以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 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92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该2.92亿元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 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 下: 实际/ 截至 开户 产品 预期年 2020 年 签约方 产品名称 余额 起止日期 主体 类型 化收益 12 月 31 率 日状态 方正证券 保本 2020 年 12 月 22 本公 方正证券股 收益凭证 正在履 固定 40,000,000.00 日-2021 年 12 月 4.10% 司 份有限公司 “金添利” 行 收益 21 日 C1033 号 保本 2020 年 12 月 11 电基 招商证券股 正在履 磐石 875 期 固定 日-2021 年 2 月 3.65% 集成 份有限公司 5,000,000.00 行 收益 24 日 保本 2020 年 12 月 18 电基 招商证券股 正在履 磐石 878 期 固定 日-2021 年 3 月 9 3.80% 集成 份有限公司 15,000,000.00 行 收益 日 合计 60,000,000.00 除上述投资理财外,公司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分行募集资金 30,000,000.00元存入定期存款,年化利率2.25%;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90,000,000.00元存入大额存单200292期,年化利率3.05%,均尚未到期。剩 余未使用的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做到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 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公司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 告》。 经核查,审计机构认为,新洁能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新洁能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 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的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为:无锡 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届时适用的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9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4,898.8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173.8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173.8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项目可行 已变更项目,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性是否发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含部分变更 计投入金额 进度(%)(4)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 到预计 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生重大变 (如有) (2) =(2)/(1) 期 效益 效益 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超低能耗高可 靠性半导体功 1 否 20,000.00 20,000.00 3,192.66 3,192.66 15.96% 2023 年 9 月 建设中 不适用 否 率器件研发升 级及产业化 半导体功率器 2 件封装测试生 否 20,000.00 20,000.00 4,507.92 4,507.92 22.54% 2022 年 3 月 建设中 不适用 否 产线建设 3 研发中心建设 否 4,898.80 4,898.80 473.25 473.25 9.66% 2021 年 9 月 建设中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44,898.80 44,898.80 8,173.83 8,173.8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或原因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所有项目均按计划进行。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933.77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无 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专项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20) 01878 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并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发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了《新洁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从宁波银行专户中转出募集资金 403.21 万、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从浦发 银行专户中转出募集资金 2681.58 万元、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从中信银行(电基集成)专户中转出募 集资金 1848.98 万元,共计 4933.77 万元,用以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详见本 报告“三、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的“(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92 亿元人民币 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该 2.92 亿元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滚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本报 告“三、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的“(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 品的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