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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洁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3-31  

                        证券代码: 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1-015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可循环滚动使用。

     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委托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或
       结构性存款或收益凭证或其他低风险产品

     履行的审议程序:无锡新洁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不影响公司经营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的前提下,公
司拟利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收
益。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
过一年)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或收益凭证或其他低风险产品,决议有效
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
内,公司可以根据各自现金流及实际需求进行分配,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
体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
闲置资金,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

    (三)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期限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可由公司与全资子
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四)授权事项

    本次授权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五)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标的为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或收益凭证或其他低风险产品。
    (六)公司对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投资风险

    尽管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
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保本型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或者
授权签署相关合同。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与管理,必要时可外聘人
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
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39,848.15
  负债总额                                                            23,852.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5,996.1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6.30%
                   项目                           2020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66.00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最
高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 44.07%。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
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
谋取更多投资回报,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
会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相关理财产品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三、风险提示

    公司拟委托理财产品为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
及货币政策影响较大,公司委托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存
在不确定性。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
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
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