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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洁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26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1-036



                       无锡新洁能股份 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 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
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宗清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 5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5

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新洁
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 2021 年半年度
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

项;(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
要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1
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7)。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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