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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洁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2-23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1-069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
知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以通讯方
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宗清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 5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
事 5 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
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
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
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下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3、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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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12 月 22 日为授予日,向 141 名激励对象
授予 121.65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84.25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
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70)。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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