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新洁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3-21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无锡新洁能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
质和专业能力,且符合相关独立性政策和专业守则的独立性要求,拥有丰富的证
券从业经验,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服务要求,具有投资者保护能
力。我们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
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和平、窦晓波、康捷
                                                          2023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