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1-007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奥 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69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奥锐特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1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37 元,共计募集资金 34,317.00 万元,扣除发行等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8,404.1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75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28,404.13 项目投入 B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19,781.30 利息收入净额 C2 36.95 项目投入 D1=B1+C1 19,781.3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6.95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8,659.77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8,772.98 差异[注] G=E-F -113.21 [注]差异系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支付给深圳证券时报传媒有限公司的发 行费用(不含税)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于 2020 年 9 月 7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及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扬州奥锐特药业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天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 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本公司 1207061129200156445 1,197,135.34 限公司天台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本公司 358520100100239120 31,411,440.03 司台州临海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扬州奥锐特公司 1207061129200156569 35,294,161.52 限公司天台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 扬州奥锐特公司 81070078801400000510 19,827,018.76 台支行 合 计 87,729,755.6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两个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38,113,484.60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98,208.38 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奥锐 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0〕 9905 号),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发表了专 项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有资金已实施完成。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 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奥锐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0 年 度《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 映了奥锐特公司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资料、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奥锐特募集资 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锐特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 年度 编制单位: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8,404.1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781.3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781.3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计 本年 是否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 更项目 调整后 本年度 投入金额与承诺 度实 达到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预定可使用 是否发生 项目 (含部分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的差额 现的 预计 总额 金额(1) (2) (4)=(2)/(1) 状态日期 重大变化 变更) (3)=(2)-(1) 效益 效益 年产 15 吨醋酸 阿比特龙、4 吨 2021 年 12 否 6,272.27 6,272.27 6,272.27 3,152.89 3,152.89 -3,119.38 50.27% [注] 否 否 丙酸氟替卡松生 月 31 日 产线技改项目 年产 20 吨 TAF、 10 吨倍他米松、 2021 年 12 不适 不适 3 吨布瓦西坦和 否 16,649.13 16,649.13 16,649.13 13,126.86 13,126.86 -3,522.27 78.84% 否 月 31 日 用 用 3 吨脱氢孕酮生 产线建设项目 扬州奥锐特药业 2021 年 12 不适 不适 有限公司新建中 否 2,482.73 2,482.73 2,482.73 501.55 501.55 -1,981.18 20.20% 否 月 31 日 用 用 试实验中心项目 不适 不适 补充流动资金 否 3,000.00 3,000.00 3,000.00 3,000.00 3,000.00 100.00% 否 用 用 合 计 28,404.13 28,404.13 28,404.13 19,781.30 19,781.30 -8,622.83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 13,811.35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分别 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和 2020 年 11 月 24 日将 13,811.35 万元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其他银行账户。以上使用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已经公司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2020 年 11 月 13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3,000 万元(含 13,000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1、其中 4 吨丙酸氟替卡松生产线技改项目尚未完工,年产 15 吨醋酸阿比特龙生产线技改项目一期工程已于 2019 年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一期工程生产的醋酸阿比 特龙产品本年度计算的税后利润为 590.27 万元,可研报告中预测的运营期第一期税后利润为 1,266.93 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的主要原因系目前一期工程仅能够达到年产 8 吨醋 酸阿比特龙,尚未最终整体建成。 2、扬州奥锐特药业有限公司新建中试实验中心项目主要服务于企业自身现有的产品开发和工艺改进,提高公司研究开发条件和经济效益,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 算效益。 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节省利息费用,为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流动资金保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但无法直接产生收 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