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1 年 5 月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目录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1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议案一................................................................................................................................. 5 议案二............................................................................................................................... 12 议案三............................................................................................................................... 15 议案四............................................................................................................................... 21 议案五............................................................................................................................... 22 议案六............................................................................................................................... 23 议案七............................................................................................................................... 24 议案八............................................................................................................................... 26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7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2021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网络投票:2021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三)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 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2021 年 5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八都工业园区隆兴路 1 号 奥锐特药业公司行政大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彭志恩先生 五、出席人员 已报到的合法股东及授权代表,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六、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8、《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9、听取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会议流程 第 1 页/共 32 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1、与会人员签到; 2、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3、宣读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选举监票、计票人员; 5、宣读本次会议议案内容; 6、股东发言及提问; 7、与会股东投票表决议案; 8、休会 15 分钟,工作人员休会期间在监票人的监督之下进行表决统计,律师对 计票过程进行见证; 9、监票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10、待网络投票结束,根据现场和网络的表决情况,宣布表决结果,宣读大会决 议; 11、由本次大会见证律师出具并宣读《法律意见书》; 12、与会董事在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13、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第 2 页/共 32 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董事会办公室(证券法务部)、行政部负责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三、董事会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 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 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并采取现场、网络相结合的方式投票。 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 系统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2021 年 5 月 12 日(星期 三)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现场参加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请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法 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七、在主持人宣布股东到会情况及宣布大会正式开始后进场的在册股东或股 东代表,可列席会议,但不享有本次会议的现场表决权。 八、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取得大会主持人的同意,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前认真做好准备,每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不得超过 3 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相关人员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 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第 3 页/共 32 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九、本次会议采用非累积投票制。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每项议 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 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 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表决完成后,请投票人将表决票及时交给 场内工作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 十、股东大会期间,请参会人员将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状态,未经同意,任 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如有违反,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 制止。 十一、公司聘请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由其出具《法律意见书》。 第 4 页/共 32 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严格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 决议,较好地完成各项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 年公司经营业绩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21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4.04%;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7 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5.53%;实现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1.52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10%。 截至 2020 年年底,公司资产总额为 15.33 亿元,较期初增长 39.35%;负债 总额为 1.48 亿元,较期初增长 20.34%;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为 13.85 亿元,较期初增长 41.74%;资产负债率为 9.65%。公司的资产流动性、偿债能力、 现金流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健康。 二、2020 年顺利完成上市目标 在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公司董事会带领经营团队顺利完成上市目标,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与资本市场成功对接。今后,公 司将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提升公司长期竞争力。 三、2020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到期换届,公司根据上交所和公司《章程》有 关规定,及时完成了董事会换届工作,于 2020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原董事刘美华女士由于个人原因届满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经公司控 股股东提名王国平先生担任董事,第二届董事会其他董事成员保持不变。同日, 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通过了彭志恩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褚 义舟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并完成了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换届工作,聘任了新 一届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 5 页/共 32 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关于年度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及决议执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召开董事会,对公司各类事项进行审议和决 策,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均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全年共召开 6 次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 董事会 会召 会议届 议案名称 开时 次 间 1、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第 一 届 7、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2020/ 董 事 会 作报告的议案》 2/1 第 十 次 8、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报告 会议 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0 年度财务预 算报告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1、审议《关于聘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批准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的财务报告对外报出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改<总经理工作规则>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第 一 届 划>的议案》 2020/ 董 事 会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20 第 十 一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次会议 4、审议《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 第 二 届 议案》 2020/ 董 事 会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 5/8 第 一 次 议案》 会议 3、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 第 6 页/共 32 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董事 董事会 会召 会议届 议案名称 开时 次 间 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上海奥磊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章程> 的议案》 第 二 届 1、审议《关于批准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0/ 董 事 会 审计的财务报告对外报出的议案》 8/10 第 二 次 2、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 3、审议《关于制定<坏账核销管理制度>的议案》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 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 投项目的议案》 3、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 4、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5、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 二 届 6、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2020/ 董 事 会 7、审议《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0/28 第 三 次 8、审议《关于制定公司<突发危机事件应急管理制度>的议 会议 案》 9、审议《关于制定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制定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制定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第 二 届 1、审议《关于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2020/ 董 事 会 12/21 第 四 次 2、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会议 (三)关于年度内公司董事会筹办的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框架下,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确保股东依 法行使权利,相关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年度内,董事会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主持 第 7 页/共 32 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召开了三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2 次。具体情况如 下: 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 议案名称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1、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 案》; 2019 年 4、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2/21 度股东大 5、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0 年度财 会 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聘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批准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的财务报告对外报出的议案》;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的议案》 2020 年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第一次临 2020/5/8 案》 时股东大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 4、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 案》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 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20 年 2、审议《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 第二次临 2020/11/13 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时股东大 3、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会 议案》 4、审议《关于制定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报告期内,董事会认真执行了上述股东大会决议的各项事项。 (四)关于年度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 4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 会议,并主要就公司财务报告、聘请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详情参见《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职,充 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在审议和决策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 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第 8 页/共 32 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计召开了 3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 会议,并主要就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关于设立杭州分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关于公 司全资孙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 席了会议,并主要就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 员的议案》一事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 4、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 2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 议,并主要就公司《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请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 (五)关于年度内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履行义务,行使权力,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勤勉尽责,对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 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没有提 出异议。 (六)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自 2020 年 9 月 21 日上市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 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共计发布 17 个临时公告、 1 个定期报告及其他的相配套文件。公司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及 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情况 第 9 页/共 32 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公司自上市以来,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维护工作,耐心接听投资者电话问询、 及时回复 e 互动上的投资者提问,并接待了 2 次投资者机构线上调研。 (八)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调动有效资源,稳步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1、天台:年产 15 吨醋酸阿比特龙、4 吨丙酸氟替卡松生产线技改项目 年产 15 吨醋酸阿比特龙生产线已经完成一期建设,形成 8 吨产能;4 吨丙 酸氟替卡松生产线技改项目设计完成。 2、扬州:年产 20 吨 TAF、10 吨倍他米松、3 吨布瓦西坦和 3 吨脱氢孕酮生 产线建设项目 10 吨倍他米松生产线和 3 吨脱氢孕酮生产线设备正在调试中;20 吨 TAF 和 3 吨布瓦西坦生产线正在安装中。2021 年将陆续投入使用。 3、扬州奥锐特药业有限公司新建中试实验中心项目设备正在陆续购置中, 预计 2021 年能建设完成投入使用。 四、2021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 2021 年是公司上市之后的关键年,董事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力保证年度经营指标的完成。2021 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承对 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股东大会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围绕着加大市场开 拓、加快技术创新、加强内控管理、加速项目执行的目标,推动年度各项经营指 标顺利完成。生产方面,要加快扬州厂区及其他新建车间的认证报批工作,尽早 投产提高产能,做好节能降耗降成本,抓好技术攻关提升产品质量,加强安全、 环保管理,全面提升产品竞争力,实现管理出效益;销售方面,在保持现有稳定 客户的情况下,多措并举坚持拓展国内市场;研发方面,做好研发项目调整及研 发投入,提升研发竞争力。 (二)2021 年,公司董事会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持续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规范公 司治理水平,严格内部控制体系管理,对经营管理层工作进行有效及时的检查与 督导,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 表审议。 第 10 页/共 32 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2 日 第 11 页/共 32 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共 召开五次会议,并列席了年度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认真听取了公司在生产经 营、投资活动和财务运作等方面的情况汇报,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公 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对公司经营运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 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高。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召开 监事会会议届 议案内容 时间 次 1、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 2020/2/1 4、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第八次会议 议案》 5、审议《关于聘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 6、审议《关于批准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告对外报出的议案》 2020/4/20 第一届监事会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 第九次会议 事的议案》 1、审议《选举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2、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2020/5/8 第一次会议 理财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 案》 1、审议《关于批准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第二届监事会 2020/8/10 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告对外报出的议案》 第二次会议 2、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 12 页/共 32 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会议召开 监事会会议届 议案内容 时间 次 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3、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费用的议案》 2020/10/28 第三次会议 4、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案》 二、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一)公司法人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行使职权。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合法合规。各位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尽职尽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公司财务运作规范,公司的财 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事项。 (四)公司的内控规范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制订了多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 度体系,并注重规范各项内控制度的执行。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的有关要求,为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 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 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第 13 页/共 32 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 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及《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 经核查,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 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或通过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监事会对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认为:1、公司定期报 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定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 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各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 未发现参与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4、保证公 司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其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愿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七)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2021 年监事会工作目标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加强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法律、法 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 表审议。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12 日 第 14 页/共 32 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7.21 亿,同比增长 24.04%;实现净利润 1.57 亿元,同比下降 15.53%;实现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1.52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10%。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 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2598 号,审计报告认为:财务报 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现将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合并报表范围 2020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包括:扬州奥锐特药业有限公司、扬州联澳生 物医药有限公司、上海奥磊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Hong Kong Aurisco Trading Co.,Limited、杭州奥锐特药物科技有限公司和奥锐特药业(天津)有限公司。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721,440,229.88 581,632,761.51 24.04% 利润总额 185,738,402.11 206,313,164.95 -9.97%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东的净利润 157,227,222.39 186,130,277.81 -15.5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 152,038,673.07 146,047,573.83 4.10% 股股东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4,481,140.46 179,903,617.01 19.2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2 0.52 -19.23%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元/股) 0.41 0.41 0 减少 6.8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元/股) 14.28% 21.09% 个百分点 减少 2.7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元/股) 13.81% 16.55% 个百分点 项目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变动比例 资产总计 1,533,212,830.38 1,100,247,816.67 39.35% 第 15 页/共 32 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385,232,437.06 977,283,198.52 41.74% 注:以上财务数据均为合并报表数据。 三、2020 年度财务报告说明 (一)资产情况分析 单位:元 占 2020 年末 项目 2020 年末 总资产的比 2019 年末 变动比例 例 货币资金 564,096,120.31 36.79% 265,057,317.69 112.82% 应收票据 1,004,400.00 -100.00% 应收账款 142,628,037.16 9.30% 133,931,542.08 6.49% 应收款项融资 221,000.00 0.01% 200,000.00 10.50% 预付款项 6,052,721.48 0.39% 1,741,624.70 247.53% 其他应收款 3,906,796.94 0.25% 7,193,446.74 -45.69% 存货 237,792,190.43 15.51% 240,203,566.81 -1.00% 其他流动资产 23,062,335.00 1.50% 15,521,861.73 48.58% 流动资产合计 977,759,201.32 63.77% 664,853,759.75 47.0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00,000.00 0.02% 300,000.00 0 固定资产 399,699,219.17 26.07% 230,288,224.06 73.56% 在建工程 90,653,115.93 5.91% 152,441,774.09 -40.53% 无形资产 41,939,043.31 2.74% 42,699,225.92 -1.78% 递延所得税资产 6,302,250.65 0.41% 9,664,832.85 -34.7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6,560,000.00 1.08% 0.00 不适用 非流动资产合计 555,453,629.06 36.23% 435,394,056.92 27.57% 资产总额 1,533,212,830.38 100.00% 1,100,247,816.67 39.35%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 15.33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4.33 亿元,增长 39.35%。 其中,流动资产 9.78 亿元,占比 63.77%,同比增长 47.06%;非流动资产 5.55 亿元,占比 36.23%,同比增长 27.57%。变动幅度异常情况项目说明如下: 1. 货币资金报告期期末余额 5.64 亿元,较上年增加 2.99 亿元,同比增长 112.82%,主要系本期公司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2. 预付款项报告期期末余额 605.27 万元,较上年增加 431 万元,同比增长 247.53%,主要系本期公司采购材料预付款增加所致; 3. 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余额 390.68 万元,较上年减少 329 万元,同比减少 45.69%,主要系期初工伤保险赔偿款在本期收回所致; 4. 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末余额 2306.23 万元,较上年增加 754 万元,同比 增加 48.58%,主要系本期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5. 固定资产报告期末余额约 4.00 亿元,较上年增加 1.69 亿元,同比增长 第 16 页/共 32 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73.56%,主要系本期在建工程完工转入所致; 6. 在建工程报告期末余额 9065.31 万元,较上年减少 6179 万元,同比减少 40.53%,主要系本期在建工程完工转出所致; 7. 递延所得税资产报告期末余额 630.23 万元,较上年减少 336 万元,同比 减少 34.79%,主要系杭州奥锐特注销转出可抵扣亏损所致; 8. 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告期末余额 1656 万元,主要系本期预付土地使用权购 置款所致。 (二)负债情况分析 单位:元 占 2020 年末总 项目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变动比例 负债的比例 应付票据 3,730,000.00 2.52% 5,762,500.00 -35.27% 应付账款 93,317,172.63 63.06% 73,188,514.82 27.50% 合同负债 1,926,272.61 1.30% 0.00 不适用 预收款项 117,355.21 -100.00% 应付职工薪酬 22,101,806.76 14.94% 18,461,889.61 19.72% 应交税费 18,298,352.09 12.37% 17,423,699.94 5.02% 其他应付款 1,989,479.64 1.34% 679,675.49 192.71% 其他流动负债 246,942.49 0.17% 1,004,400.00 -75.41% 流动负债小计 141,610,026.22 95.70% 116,638,035.07 21.41% 递延收益 4,136,572.50 2.80% 4,382,216.67 -5.61% 递延所得税负债 2,233,794.60 1.51% 1,944,366.41 14.89% 非流动负债小计 6,370,367.10 4.30% 6,326,583.08 0.69% 负债合计 147,980,393.32 100.00% 122,964,618.15 20.34% 报告期末公司负债总额 1.48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2501.58 万元,增长 20.34%。 其中,流动负债 1.42 亿元,占比 95.70%,同比增长 21.41%;非流动负债 637.04 万元,占比 4.30%,同比增加 0.69%。变动幅度较大情况项目说明如下: 1. 应付票据报告期末余额 373 万元,较上年减少 203 万元,同比减少 35.27%, 主要系票据开立余额减少所致; 2. 合同负债报告期末余额 192.63 万元,较上年增加 192.63 万元,预收款项 报告期末无余额,较上年减少 11.7 万元,两项变动主要系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 预收款项由原“预收款项”调整至 “合同负债”列报所致; 3. 其他应付款报告期末余额 198.95 万元,较上年增加 130.98 万元,同比增 长 192.71%,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扬州奥锐特药业收到工程履约保证金增加所致; 4. 其他流动负债报告期末余额 24.69 万元,较上年减少 75.75 万元,同比减 少 75.41%,主要系本期应收票据到期承兑所致。 第 17 页/共 32 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三)经营成果情况分析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721,440,229.88 581,632,761.51 24.04% 营业成本 380,536,549.12 283,271,059.59 34.34% 税金及附加 6,069,084.69 5,155,280.68 17.73% 销售费用 21,346,264.03 30,244,343.37 -29.42% 管理费用 72,934,595.65 63,699,409.75 14.50% 研发费用 47,353,172.47 35,101,055.70 34.91% 财务费用 12,277,316.31 -3,606,656.48 不适用 其他收益 5,569,645.14 5,166,975.83 7.79% 投资收益 2,361,386.70 585,795.02 303.11% 信用减值损失 -740,044.66 -1,303,914.08 -43.24% 资产减值损失 -583,295.65 -734,992.78 -20.64% 资产处置收益 -260,469.32 -771,449.15 -66.24% 营业利润 187,270,469.82 170,710,683.74 9.70% 营业外收入 726,435.21 37,198,302.31 -98.05% 营业外支出 2,258,502.92 1,595,821.10 41.53% 利润总额 185,738,402.11 206,313,164.95 -9.97% 所得税费用 28,511,179.72 20,182,887.14 41.26% 净利润 157,227,222.39 186,130,277.81 -15.5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7,227,222.39 186,130,277.81 -15.53% 报告期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7 亿元,较上年度减少 2890 万元,同 比减少 15.53%。变动情况异常项目说明如下: 1. 报告期营业成本 38,053.65 万元,较上年增加 34.34%,主要系公司本期 销售规模增加,相应结转的成本增加所致; 2. 报告期销售费用 2,134.63 万元,较上年减少 29.42%,主要系公司 2020 年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销售相关的运杂费等计入营业成本所致; 3. 报告期研发费用 4,735.32 万元,较上年增加 34.91%,主要系本期研发费 用投入增加所致; 4. 报告期财务费用 1,227.73 万元,较上年增加,主要系汇率变动产生的汇 兑损益影响所致; 5. 报告期投资收益 236.14 万元,较上年增加 303.11%,主要系本期远期结 售汇业务投资收益所致; 6. 报告期信用减值损失-74 万元,较上年减少 43.24%,主要系本期坏账准 备减少所致; 7. 报告期资产处置收益-26 万元,较上年减少 66.24%,主要系本期固定资 产报废减少所致; 8. 报告期营业外收入 72.64 万元,较上年减少 98.05%,主要系 2019 年收购天津 奥锐特产生利得所致; 第 18 页/共 32 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9. 报告期营业外支出 225.85 万元,较上年增加 41.53%,主要系因疫情停工 损失所致; 10. 报告期所得税费用 2,851.12 万元,较上年增加 41.26%,主要系本期应纳 税所得额增加所致。 (四)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55,547,741.89 617,900,195.11 22.2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41,066,601.43 437,996,578.10 23.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4,481,140.46 179,903,617.01 19.2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3,789,950.14 202,617,535.81 -73.4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0,799,684.77 284,717,984.46 -25.9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7,009,734.63 -82,100,448.65 91.2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2,284,700.00 1,758,000.00 17663.6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5,342,013.61 998,208.39 6445.9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6,942,686.39 759,791.61 32401.37%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6,291,782.21 -6,344,298.07 -0.8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98,122,310.01 92,218,661.90 223.28% 报告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98 亿元,较上年度增加 2.06 亿元,同 比增长 223.28%。变动情况说明如下: 1、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14 亿元,较上年度增加 19.22%, 主要系本期公司销售业务增加; 2、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7 亿元,较上年度增加 91.24%, 主要系募投项目建设支出增加所致; 3、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47 亿元,较上年度增长 32401.37%,主要系本期公司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四、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财务指标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资产负债率 9.65% 11.18% 流动比率(倍) 6.90 5.70 速动比率(倍) 5.23 3.64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53 0.50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74 0.26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4.95 4.33 存货周转率(次) 1.57 1.19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 第 19 页/共 32 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表审议。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2 日 第 20 页/共 32 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四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切实保障股东利益,真实反映公司2020年度经营状况,根据《公司法》以 及证监会的相关要求,现针对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 规划等事项编制了《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和摘要。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 表审议。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2 日 第 21 页/共 32 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五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显 示,2020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7,227,222.39 元,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 136,501,442.51 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 10%法定盈余公 积 13,650,144.25 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274,843,041.07 元,扣除已 分配利润 36,000,000.00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 利润为 361,694,339.33 元。 基于公司 2020 年度稳定的经营情况、良好的现金流状况及未来战略发展愿 景,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所 处行业特点、现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 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派发现金红 利总额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若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01,000,000 股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 民币 48,120,000.00 元(含税),占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的 30.61%。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 表审议。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2 日 第 22 页/共 32 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六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度遵照独立、客观、公正 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现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 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相关费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 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2 日 第 23 页/共 32 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七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对公司2020 年度董事薪酬发放情况以及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审议。 公司2020年度董事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在本公司 在关联企业领取报 姓名 职务 领取报酬情况 酬情况 彭志恩 董事长 98.00 否 褚义舟 副董事长 65.05 否 刘美华 董事 15.00 否 邱培静 董事 83.45 否 李建文 董事 67.45 否 褚定军 董事、总经理 92.01 否 王国平 董事、副总经理 112.00 否 杨立荣 独立董事 6.00 否 刘凤珍 独立董事 6.00 否 潘桦 独立董事 6.00 否 注:2020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议选举产生王国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新任董事, 原董事刘美华女士因任期届满离任,其他董事成员不变。 2021年度,公司拟继续依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议案》制订董事薪酬,《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 员薪 酬制度 》 详见 公 司于2021 年 4月20日 在上 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第 24 页/共 32 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 表审议。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2 日 第 25 页/共 32 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八 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对公司2020 年度董事薪酬发放情况以及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审议。 公司2020年度董事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在本公司 在关联企业领取报 姓名 职务 领取报酬情况 酬情况 金平 监事会主席 80.00 否 周悦 监事 0 否 杨丽微 职工代表监事 25.54 否 2021年度,公司拟继续依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议案》制订监事薪酬,《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 员薪 酬制度 》 详见 公 司于2021 年 4月20日 在上 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 表审议。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12 日 第 26 页/共 32 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锐特”)的独立董 事,2020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 则》的要求,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客观、独立和公正地参与公司决 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 运作。现将2020年度我们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及独立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现有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占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拥有专业资 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杨立荣先生,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浙江大学教授。1993年3月起至今任 浙江大学教授。荣获浙江省特级专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863计划主题专家称 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报告期内兼任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海正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潘桦先生,1965年出生,临海市政协常委,高级会计师。1999年12月至今担 任台州中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荣获浙江省台州市先进会计 工作者、临海市优秀政协委员称号。报告期内兼任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 董事。 刘凤珍女士,1948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曾于2003年7月—2009 年1月期间担任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审评中心副主任(国家药品 GMP检查员),现已退休。曾先后荣获中国中医研究院科学大会院级先进工作者、 苏州市卫生局先进工作者、中国医药质量协会全国医药行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 秀推进者等多项荣誉并拥有一项国家发明专利。报告期内兼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说明 1、我们担任奥锐特独立董事职务以来,我们及我们的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 第 27 页/共 32 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 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2、我们作为独立董事不曾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 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 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综上,我们均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 交易关系、亲属关系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能够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 判断。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参会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有:定期报告、 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向扬州全资子公司增 资、修改公司章程、购买土地使用权等。在出席董事会会议前,我们认真审阅了 会议资料,对每项议案进行了积极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我们对董事会各项议 案均按自身意愿进行了投票,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对公司董事会科学决 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我们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投资等决策公司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的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 以现场 以通讯 委托 缺席 姓名 事会会议 方式参 方式参 出席 表决情况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杨立荣 6 0 6 0 0 同意全部议案 潘桦 6 0 6 0 0 同意全部议案 刘凤珍 6 0 6 0 0 同意全部议案 (二)股东大会参加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我们 中有1人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我们尽可能参加会议,在不能参加的时候,及时 提交请假条。 第 28 页/共 32 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我们的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应参加股 列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 姓名 东大会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席会议 议次数 杨立荣 3 2 0 1 否 潘桦 3 3 0 0 否 刘凤珍 3 3 0 0 否 (三)专门委员会参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共4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由独 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我们的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姓名 会议名称 本年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战略委员会 3 3 杨立荣 提名委员会 2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潘桦 审计委员会 4 4 提名委员会 2 2 刘凤珍 审计委员会 4 4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况。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我们对《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 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四个议案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 第 29 页/共 32 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我们认为: 1、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际推进 项目建设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告内 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未与 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奥 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 效。 3、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 进度的情况下,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依 法获得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上述四个议案。 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使用 19,781.30 万元,募集资金利息收 入净额 36.95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8,772.98 万元。 (四) 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对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有关考核激 励规定执行,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规 第 30 页/共 32 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章制度等的规定。 (五)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0年,公司未发布过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六)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没有 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形。我们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该方案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投资者 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 (八)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0年度,我们积极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我们认为,报告期内, 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照约定有效履行,未发生未能履行承诺的情况。 (九)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经查看公司公告、相关文档,询问公司董秘和证券法务部工作人员相关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自2020年9月21日上市以来,信息披露工作严格遵循“真实、准 确、完整”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披露定 期报告和临时公告,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十)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0年度,公司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严格按照各项内部控制 制度的规定规范运作,未发现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企业内部控 制配套指引。 (十一)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 内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审议,运作规范。 (十二) 会计政策变更 2020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第 31 页/共 32 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主要内容为: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后,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新收入准 则及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新收入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加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的规定。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 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变更公司的会计政策。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我们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 履行了相应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均坚持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 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2021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秉承谨慎、勤勉、 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 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杨立荣、潘桦、刘凤珍 2021年5月12日 第 32 页/共 3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