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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锐特: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2-03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2-039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以邮件结合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由董事长彭志恩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奥锐特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519.5 万股已于
2022 年 11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登记手
续,公司总股本由 401,000,000 股变更为 406,195,000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40,100 万元变更为 40,619.5 万元。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1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万元                                   40,619.5 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的股份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40,619.5
 2
         总数为 40,100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由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事宜已获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 >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0)。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坏账核销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