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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业股份: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
案》,现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1 号),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266.7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32.7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9,691.76 万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6,600.75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3,091.01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出具了《验资报
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349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发行申请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额
  1    年产 300 万套热交换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37,445.03        37,445.03
       年产 71.5 万台环境电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
  2                                                     57,853.65        49,291.67
       目
       年产 74.9 万套电路控制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
  3                                                     18,642.68        18,642.68
       目
                                                                  募集资金使用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额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711.63         7,711.63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0,000.00         20,000.00

                            合计                    151,652.99        133,091.01



       三、 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一)增加实施地点的情况
      公司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全资子公司宁波德业环境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业环境”)购买土地使用
权的议案。2020 年 9 月 14 日德业环境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浙〔2020〕慈溪市不
动产权第 0063131 号),土地坐落于浙江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地块名称:慈溪
滨海工业 2020004#,面积:77,506 平方米,使用期限:至 2070 年 8 月 19 日止。
公司将该地点作为“年产 300 万套热交换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年产
71.5 万台环境电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的新增实施地点。根据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及场地需求,公司拟将部分计划建于原实施地点上的部分
生产线改建于新增实施地点。
       (二)增加实施地点的原因
      “年产 300 万套热交换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年产 71.5 万台环
境电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原拟在德业环境位于浙江省慈溪滨海经济开发
区天叙路 1 号地块内实施。考虑到现有厂区设备布局相对密集,为优化整合资源、
提高经营效率,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计划增加“慈溪滨海工业
2020004#”作为部分“年产 300 万套热交换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年
产 71.5 万台环境电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本次增加实施地
点后,将进一步优化募投项目的建设布局,进而确保募投项目产能合理有效的释
放。
       (三)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影响
      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原实施地点东侧,是根据项目实际
情况做出的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实施主体、建设内容、投资金额,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四、 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审批程序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已发表同意的意见,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及实施主体,不属于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
施,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
募投项目的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
我们同意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已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
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系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并充分
考虑了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规划而实施,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相
关法规的规定,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宁波德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1、《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