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业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2022-07-08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1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2 年 7 月 20 日至 2022 年 7 月 2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征集人在董事会上对本次征集投票权
的所有提案均投赞成票。
●征集人未持有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
暂行规定》《公司章程》或其他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征集人,就公
司拟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2 年股
票期权激励等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并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基本信息与持股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独立董事胡力明先生。
胡力明,197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律师。
2001 年 3 月至今在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工作,现任主任;2016 年 11 月至今,任
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5 月至今,任浙江动一新能源动力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8 月份至今,任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 年 10 月份至今,任贝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胡力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股份
代持等代他人征集的情形。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胡力明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的利害关系。
二、征集事项
(一)征集内容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22-040)。本次股东大会需征集投票权的议案:《关于<宁波德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
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胡力明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于 2022 年 7 月 5 日召开的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票同意。
(三)征集方案
1、征集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7 月 18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
东。
2、征集期限:2022 年 7 月 20 日至 2022 年 7 月 21 日(上午 9:30-11:30,下
午 13:00-15:00)。
3、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
逐项填写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征集人不得对授权委托设置不可撤销条款。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投资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及其相关文件:
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在下述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代
表人签字):①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
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④法
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股东本人在下述所有文件上签字):①股东本
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股东账户卡复印件;③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本人
签署;如系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
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
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特快专递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特快专
递方式的,以公司证券投资部签收时间为准。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
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
权授权委托书”。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如下: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甬江南路 26 号。
收件人:郑超琦
联系电话:0574—86122097
(4)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由见证律师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
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下述全部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①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②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③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④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⑤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
项的投票权重复授权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
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
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⑥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或委托征集人
以外的其他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5)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①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
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
委托自动失效;
②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③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征集人:胡力明
2022 年 7 月 8 日
附件一: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
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胡力明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序号 表决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及新增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
3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
4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
5
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
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