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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业股份: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独立意见2022-10-29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作为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宁波德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认
真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要求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
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
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要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
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实际经营状况、资
金需求情况等因素,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方向,有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
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改变用途等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六、《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的议案》

    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
制定了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保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
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并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
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作出承诺。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作出的相关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
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
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
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七、《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能够实现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
发展。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
合等方式分配利润,并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有
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关于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决定
就本次发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专项
存储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并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相
关事宜。

    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的议案》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授权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高效、有序地推进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符
合公司发展需要。

    十、《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
编制的《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