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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鼎光电:力鼎光电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2021-07-07  

                        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5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22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厦门力鼎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覃一知先生受其他
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7月2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
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覃一知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覃一知,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企管处处长、规划部副部
长、财务部副部长、规划部部长、资产经营中心主任、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
董事等职务,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南方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部部长,中国兵器装
备集团西南兵工局财务审计处处长兼任西南兵器工业公司财务审计处处长,重庆
建工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申银万国证券公司重庆中山一路营业部总经理,

北京鸿宝食品原料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鸿禧志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现任北京鸿宝食品原料贸易有限公司高级顾问,北京鸿禧志业科技有限公司高级
顾问,2018年5月起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覃一知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覃一知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的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作为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统一股
东与经营者之间的利益,使激励对象的行为与公司战略目标保持一致,提高管理
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提高公司业绩,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7月26日14点00分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7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力鼎光电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
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至2021年7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22日
    (三)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
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投票股东应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其他相关文件包括: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
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

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
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特快
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联系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
    邮政编码:361028
    收件人:马延毅

    联系电话:0592-3136277
    传真:0592-313758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
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

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
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
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
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
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
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
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
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
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
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覃一知
                                                       2021 年 7 月 7 日
附件: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____________/本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委托人确认,在
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厦门
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厦门力鼎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

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覃
一知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1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2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
  3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
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