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鼎光电:力鼎光电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2022-04-01
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4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8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
不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按照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
回购该 8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13.70 万股。因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减少,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就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同步向债权人发布了减资通知公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鼎光电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力鼎光电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自前述通知债权人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有关提
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要求,债权人对本次减资事项无异议,因此,公司于
前述债权人通知公告公示期届满 45 日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了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力鼎光电关于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中登上海分公司已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向本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事 项 已 办 理 完 毕 , 公 司 总 股 本 已 由 40,752.85 万 股 减 少 至
1
40,739.15 万股,注册资本由 40,752.85 万元减少至 40,739.15 万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
鉴于上述变更,公司对《公司章程》中对应条款进行修订,修订条款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752.85 万元。 40,739.15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0,752.85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0,739.15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均为人民币普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均为人民币普通
通股(A 股)。 股(A 股)。
除以上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为保证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登记、备案等手续、
修改《公司章程》、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项。因此,本次变更注册资本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直接向辖
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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