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鼎光电:力鼎光电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2022-07-22
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2-044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
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实施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截至目前,公司
已办理完毕上述预留股票授予登记手续,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总股本增加 5 万股。
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办理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40,739.15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40,744.15 万元,总股本由 40,739.15 万股增加至
40,744.15 万股。
上述预留权益授予结果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鼎光电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权益授予结果公告》(编号:2022-042)。
二、公司章程修订
鉴于上述变更,公司对《公司章程》中对应条款进行修订,修订条款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739.15 万元。 40,744.15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0,739.15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0,744.15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均为人民币普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均为人民币普通
通股(A 股)。 股(A 股)。
除以上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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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为保证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登记、备案等手续、
修改《公司章程》、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项。因此,本次变更注册资本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直接向
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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