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鼎光电:力鼎光电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8-04
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2-048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 2022 年 8 月 3 日下午在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 26 号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7 月 30 日以专人、电子邮
件或传真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富宝先生主持。会
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
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限售期已届
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37 名激励对
象涉及的 71.22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力鼎光电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董事会对本议案的审议权限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
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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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
件,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11.10 万股进行回购,
因本次回购前公司实施了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同意将回购价格调整为 6.95 元/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因待本次回购注
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减少,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需向债权人发布通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鼎光电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董事会对本议案的审议权限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
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力鼎光电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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