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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方新材: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6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文件要求,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
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通知,
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
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决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
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修订
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6



策的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
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