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5122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中《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予以事前认可: 公司拟续聘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资质证明, 并且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的审计工作,鉴 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丰富的审计经验及优秀的业务能力, 在审计过程中能够独立、客观,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我们对公司续聘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事 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赵万一、王庆生、黄宁莲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