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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派克新材:关于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2020-12-16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0-018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复审后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32000419)有效期三年,
根据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
税手续后,在有效期内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 15%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
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 号】第四条享受税收优惠的第三款:“高
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内,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 15%的税率
预缴,在年度汇算清缴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之
规定,公司于 2020 年参加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申请,但根据公示的江苏省 2020
年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公司未被列入该名单,即公司 2020 年度不能享受
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应按照 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
公司 2020 年 1-9 月暂按 15%的所得税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因此需补缴 2020 年
1-9 月企业所得税额为 1329.85 万元,占同期净利润(合并报表)比例为 10.91%。

    本次公司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将会对公司 2020 年业绩带来一定影响,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影响金额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2021 年公司将继续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申请工
作。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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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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