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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派克新材:派克新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9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新准则的规定,公司此次变更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
   相关项目金额,执行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且除上
   述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不产生影
   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
   会计编制表的,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
   行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21 号——租赁》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并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应用指南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及衔接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
   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
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
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
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
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
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
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
间信息。公司从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批露,
不追溯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
额,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除上述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不产
生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均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
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