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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派克新材: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2-02-25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二年二月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目          录

一、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二、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6
三、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说明 .....................................................................................8

四、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12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2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4

    3、《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16

    4、《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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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保障股东及股东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在本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下同)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
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
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三、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要认真履行法定义
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程序。大会召开期间,股东
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董事会与证券事务办公室登记,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
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董事会与证券事务办公室申请,经大会主持人
许可后方可进行。

    股东的发言或提问应当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5 分钟,每位股
东发言不超过两次,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
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
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
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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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股东发言的总时间原则上控制在 30 分钟内。有两名以上股东同时要求
发言时,主持人将按照所持股份数由多到少的顺序安排发言。

    五、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股东要求发
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在进
行表决时,股东不进行大会发言。

    六、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按照
表决票中的要求在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回避”(如
需要)四项中任选一项,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七、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调成静音,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
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
处。本次股东大会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摄及录像。

    八、本次股东大会由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形成
的决议将在会议结束后以公告形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

    十、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
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
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一、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工作,公司鼓励股
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
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采取体温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出席现
场会议的股东应当配合相关防疫工作。若出现发热等症状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
关规定的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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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详见 2022 年 2 月 16 日刊登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式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证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
谢绝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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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3 月 3 日上午 9 点。

    (二)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联合路 30 号

三、召集人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是玉丰先生

五、投票规则

    (一)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
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
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
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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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现场会议议程

   第一项 股东及股东代表签到

   第二项 主持人宣布参会人数及所代表股份数,宣布会议合法有效,正式宣
布会议开始

   第三项 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第四项 推举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宣读会议表决说明

   第五项 主持人宣读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

       1、《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第六项 股东及股东代表对本次大会议案进行提问、讨论并审议

   第七项 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第八项 主持人宣布暂时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第九项 主持人宣布复会,监票人公布现场表决结果

   第十项 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情况

   第十一项 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第十二项 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第十三项 与会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

   第十四项 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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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说明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进行 4 项议案的表决

   二、需表决的议案在主持人的安排下逐项表决,由监票人进行统计

   三、本次会议设监票人 2 人,对投票和计票进行监督

   监票人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核实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的持股数及持股比
例;

   2、清点表决票数,检查每张表决票是否符合表决的规定要求;

   3、统计表决票。

   四、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表决采用记名方式进行,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时请
在表决票上规定处注明股东名称或姓名、代表表决权及所占比例。每股为一票
表决权,投票结果按股份数判定。表决时,请在同意、反对、弃权(如需回避
请注明)项下的表决栏内打“√”号标记,以明确表决意见。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
式,详见附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六、表决票的填写方式详见表决票上的表决注意事项。

   七、不按规定使用本次会议统一发放的表决票,或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
均视为“弃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八、现场计票结束,由监票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九、由董事会与证券事务办公室提交现场投票结果,汇总网络投票系统最
终投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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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由主持人宣读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投票表决结果的股东大会决
议。

   附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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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
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
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
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
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
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
选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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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
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
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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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

               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会同意提名是玉丰,宗丽萍、是凯玉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通过对
前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及工作情况的审查,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候选人的提名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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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是玉丰,男,197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是玉丰先生于
2002 年 4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无锡派克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5
年 7 月至 2006 年 11 月、2007 年 4 月至 2013 年 1 月任无锡派克特钢贸易有限
公司监事;2006 年 6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无锡派克重型铸锻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2015 年 12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派克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长兼总经理,兼任无锡众智恒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
宏硕软件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兆丰科技发展无锡有限公司监事、无锡灵芯智能
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宗丽萍,女,1978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高中学历。宗丽萍女士于 2002
年 6 月至 2005 年 6 月任无锡派克贸易有限公司会计;2005 年 7 月至 2013 年 1
月任无锡派克特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6 年 6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无
锡派克重型铸锻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董事。兼任兆丰科技发展无锡有限公司
监事、江苏宏硕软件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宗丽萍女士与是玉丰先生为夫妻关系。




    是凯玉,男,1992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留居权,大学本科学
历。是凯玉先生于 2014 年 8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东亚银行无锡分行客户经理;
2015 年 7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恒丰银行无锡分行客户经理;2016 年 6 月至今历任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是凯玉先生为是
玉丰先生的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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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

                   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会同意提名孙新卫和陈易平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通过对
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及工作情况的审查,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候选人的提名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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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新卫,男,1966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大专学
历。孙新卫先生于 1987 年 7 月至 1994 年 2 月担任江苏太湖耐火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主办会计;1994 年 3 月至 2010 年 12 月担任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合伙
人;2011 年 1 月至 2015 年 12 月担任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6
年 1 月至今担任无锡国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控负责人。兼任无锡雪浪环境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锡奥特维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无锡睿思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化工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翔氢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无锡国嘉企业管理有限公
司、无锡万奈特测量设备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职务。




    陈易平,男,1971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执业律师,硕士学历。陈易平
先生于 1995 年 4 月至 1996 年 12 月执业于无锡东华律师事务所;1997 年 1 月
至 1997 年 12 月执业于无锡天柱律师事务所;1998 年 1 月至 2002 年 3 月执业
于无锡英特尔律师事务所;2002 年 4 月至 2003 年 6 月执业于江苏居和信律师
事务所;2003 年 7 月至 2005 年 12 月执业于江苏沁园春律师事务所;2006 年 1
月至今执业于江苏瑞莱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律师。兼任无锡市律师协会副会
长、无锡市国际商会副会长以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以色列业务国别协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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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拟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如下: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 60,000 元/年(含税),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者,根据所担任的其他职务及公司薪酬制度领取
薪酬。

    请各位股东审议。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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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四: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拟召开股东大会选举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钱小兵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经公司股东推荐,提名陆凌娟、管竹君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候选人。

    公司第三届监事的任职期限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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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陆凌娟女士,1985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陆凌娟女士于 2008 年 8 月至 2015 年 1 月任公司营销部销售内勤;2015 年
2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公司营销部副部长;2018 年 3 月至今历任公司监事会主
席、营销部部长、销售经理。




    管竹君女士,1987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管竹君女士于 2008 年 9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公司销售助理;2018 年 3 月至
今历任公司监事、营销部副部长、销售管理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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