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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派克新材:派克新材:关于非公开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2022-10-21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4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13,170,892 股,发行价格为 121.48 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发行人”)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13,170,892
股已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
份登记及股份限售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锁定期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执行。除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限售期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则顺眼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其承诺,认
购本次发行股票的特定投资者持有股份锁定期另有法律规定或约定的,则服从相
关规定或约定。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的方式认购,不涉及资产过
户的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2 年 3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2 年 4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国防科工
局关于军工事项审查反馈结果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决议事项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 年 4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3、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2022 年 7 月 25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获得通过。
    2022 年 8 月 16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无锡派克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48 号),本次
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数量:13,170,892 股
    3、发行价格:121.48 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1,599,999,960.16 元
    5、发行费用:17,060,706.02 元(不含税)
    6、募集资金净额:1,582,939,254.14 元
    7、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
构”)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2 年 9 月 23 日,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向本次发行获配的 16 名对象发送了
《缴款通知书》。上述发行对象将认购资金汇入主承销商指定的专用账户,本次
发行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2022 年 9 月 27 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
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 W[2022]B121 号《验资
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22 年 9 月 27 日 10 时止,华泰联合证券指定的
投资者缴款的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振华支行开设的账户已收
到 16 家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总额共计 1,599,999,960.16 元(大写壹拾伍亿玖
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陆拾圆壹角陆分)。
    2022 年 9 月 27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按规定扣除相关费用以后将募
集资金余额划付至发行人账户。
    2022 年 9 月 27 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 W[2022]B120 号《验资报
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22 年 9 月 27 日 12 时止,发行人已收到扣除承销
费和保荐费(不含税)14,000,000.00 元后的出资款人民币 1,585,999,960.16 元。
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99,999,960.16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7,060,706.02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82,939,254.14 元,其
中 :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13,170,892.00 元 , 新 增 资 本 公 积 人 民 币
1,569,768,362.14 元。
    2、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
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价格、认购对象、锁定期
安排、募集资金规模以及询价、定价和配售过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无锡派
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48 号)
和派克新材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发行对象不包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控制
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
在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缴款通知书》的发送、缴款和验资过程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的相关
规定以及《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
规定。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
      2、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如下: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公平、
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
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相关
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 121.48 元/股,发行股份 13,170,892 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 1,599,999,960.16 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批文规定
的上限;发行对象总数为 16 名,不超过 35 名,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施细则》的要求。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获得配售的情况如下:

 序                                      锁定期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发行对象名称
 号                                      (月)   (股)          (元)
      北京首新金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1                                         6      1,234,771   149,999,981.08
                  限合伙)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6       576,226    69,999,934.48
         瑞华精选 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序                                       锁定期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发行对象名称
 号                                       (月)    (股)            (元)
 3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      1,070,135     129,999,999.80
 4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6      1,646,361     199,999,934.28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5                                          6       535,067      64,999,939.16
                 Association
 6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749,094      90,999,939.12
 7          无锡金投控股有限公司            6       493,908      59,999,943.84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
 8    平洋人寿股票定增型(个分红)委托      6       419,822      50,999,976.56
                投资管理专户
 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管)        6       460,981      55,999,971.88
 1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1,407,644     171,000,593.12
 1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1,860,388     225,999,934.24
 1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979,585      118,999,985.80
 13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411,590      49,999,953.20
        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   胜恒名匠九重风控策略 1 号私募股权     6       411,590      49,999,953.20
                  投资基金
 15                UBS AG                   6       502,140      60,999,967.20
 1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        6       411,590      49,999,953.20
                       合计                        13,170,892   1,599,999,960.16
      (二)发行对象情况
      1、北京首新金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南法信大街 118 号院天博中心 C 座 8 层 1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首元新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207,054.00 万元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须在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
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
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
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首新金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认购 1,234,771 股,股份
限售期为 6 个月。


    2、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 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金牛北路 262 号
    法定代表人:吴吟文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 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认购
576,226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3、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 519 室
    法定代表人:吴磊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 1,070,135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4、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洛新工业园区九州路
    法定代表人:肖争强
    注册资本:32,970.88 万元
    经营范围:大型回转支承的设计、制造;精密轴承的设计、制造;盾构机零
部件的设计、制造;中高频淬火,轴承滚子来料加工;锻件、铸件、法兰的销售;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原辅材料、技术、设备的进口业务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的除外)。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认购 1,646,361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5、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公司名称: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企业性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注册地:State of New York,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法定代表人:Charles Chiang 江明叡
    注册资本:178,500.00 万美元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本次认购 535,067 股,股份
限售期为 6 个月。


    6、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上海市金陵东路 368 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 749,094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7、无锡金投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无锡金投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无锡市凤威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华晓峰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投资管理;创业投资;网上零售百货;
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不
含互联网信息服务)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无锡金投控股有限公司本次认购 493,908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8、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239 号 9 楼 01 单元、10 楼
和 11 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团体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个人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短期健康
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
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养老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与资
产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
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人寿股票定增型(个分红)委托投资管
理专户本次认购 419,822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管)
    公司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注册资本:1,482,054.68 万元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
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
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
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认购 460,981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0、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 1,407,644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 188 号 6 层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注册资本:13,244.2 万元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 1,860,388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 979,585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3、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 9 楼
    法定代表人:于业明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及中国有关政府机构批准及同意的
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 411,590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4、胜恒名匠九重风控策略 1 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人: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私募基金创新园内
    法定代表人:程远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
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
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胜恒名匠九重风控策略 1 号私募股权投资基
金本次认购 411,590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5、UBS AG
    公司名称:UBS AG
    企业性质:境外法人(合格境外投资机构)
    注 册 地 : Bahnhofstrasse    45,   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4051 Basel, Switzerland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房东明
    注册资本:3,8584.08 万瑞士法郎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UBS AG 本次认购 502,140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
    公司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注册资本:1,482,054.68 万元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
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
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
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认购 411,590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上述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
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 2022 年 9 月 20 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总数     限售股数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       (股)         (%)
 1     宗丽萍                         40,270,000 40,270,000          37.29   境内自然人
 2     是玉丰                         24,450,000 24,450,000          22.64   境内自然人
 3     臧洪涛                          6,776,800              -       6.27   境内自然人
       无锡众智恒达投资企业(有限
 4                                     2,900,000              -       2.69 境内非国有法人
       合伙)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富国军工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      1,197,900              -       1.11      其他
       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博时军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      1,158,638              -       1.07      其他
       基金
 7     周福海                            930,700              -       0.86   境内自然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     长信国防军工量化灵活配置混        869,600              -       0.81      其他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     无锡市派克贸易有限公司            830,000     830,000          0.77 境内非国有法人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
 10                                      600,000              -       0.56      其他
       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信息,本次
 非公开发行完成股份登记后,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总数     限售股数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       (股)         (%)
 1     宗丽萍                         40,270,000   40,270,000        33.23   境内自然人
 2     是玉丰                         24,450,000   24,450,000        20.18   境内自然人
 3     臧洪涛                          6,776,800              -       5.59   境内自然人
       无锡众智恒达投资企业(有限合
 4                                     2,900,000              -       2.39 境内非国有法人
       伙)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
 5                                     1,646,361    1,646,361         1.36 境内非国有法人
       公司
                                    持股总数        限售股数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          (股)         (%)
       北京首元新能投资管理有限公
 6     司-北京首新金安股权投资合   1,234,771       1,234,771           1.02 境内非国有法人
       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富国军工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   1,197,900                  -        0.99        其他
       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     博时军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   1,158,638                  -        0.96        其他
       基金
       银河资本-浙商银行-银河资
 9     本-鑫鑫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1,070,135       1,070,135           0.88        其他
       划
 10    周福海                           930,700                -        0.77     境内自然人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宗丽萍和是玉丰。本次发行完成
 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所示: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比例      发行新股数量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         (股)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6,550,000      61.62      13,170,892        79,720,892         65.79
其中:人民币普通股          66,550,000      61.62      13,170,892        79,720,892         65.7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1,450,000      38.38                   -    41,450,000         34.21
其中:人民币普通股          41,450,000      38.38                   -    41,450,000         34.21
三、股份总数               108,000,000    100.00       13,170,892       121,170,892     100.00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股本结构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13,170,892 股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是玉丰、宗丽萍夫妇仍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资产结构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将相应增加,各项财务指标将
更加稳健。
    3、业务结构
    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航空航天用特种合
金结构件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
险能力。公司的业务结构不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发生重大改变。
    4、公司治理、高级人员结构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宗丽萍和是玉丰。本次发行完成
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公司将继续严格按
《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在
治理结构上的独立性不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受到影响。
    本次发行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不构成直接影响,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为本次
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5、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因此本次发行
不会使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包括控股股东)之间产生同业竞争
问题。
    本次发行完成后,如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则该等交易将在符
合《公司章程》《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其他
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六、中介机构情况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禹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2 号丰铭国际大厦 A 座 6 层
    电话:(010)5683 9300
    传真:(010)5683 9400
    保荐代表人:孙在福、孙轩
    经办人员:张诺亚、鲁庆一
    2、发行人律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吴朴成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贤坤路江岛智立方 C 座 4 层
电话号码:(025)8663 3108
传真号码:(025)8332 9335
经办律师:邵斌、刘明明
3、会计师事务所: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张彩斌
办公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 室
电话号码:(0510)6879 8988
传真号码:(0510)6856 7788
经办注册会计师:赵明、姜铭
4、验资机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张彩斌
办公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 室
电话号码:(0510)6879 8988
传真号码:(0510)6856 7788
经办注册会计师:赵明、姜铭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