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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派克新材: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2-11-01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目          录

一、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二、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6
三、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说明 .....................................................................................8

四、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10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10

    2、《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额度的议案》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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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保障股东及股东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在本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下同)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
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
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三、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要认真履行法定义
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程序。大会召开期间,股东
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董事会与证券事务办公室登记,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
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董事会与证券事务办公室申请,经大会主持人
许可后方可进行。

    股东的发言或提问应当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5 分钟,每位股
东发言不超过两次,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
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
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
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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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股东发言的总时间原则上控制在 30 分钟内。有两名以上股东同时要求
发言时,主持人将按照所持股份数由多到少的顺序安排发言。

    五、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股东要求发
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在进
行表决时,股东不进行大会发言。

    六、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按照
表决票中的要求在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回避”(如
需要)四项中任选一项,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七、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调成静音,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
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
处。本次股东大会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摄及录像。

    八、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九、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形成
的决议将在会议结束后以公告形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

    十、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
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
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一、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工作,公司鼓励股
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
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采取体温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出席现
场会议的股东应当配合相关防疫工作。若出现发热等症状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
关规定的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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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详见 2022 年 10 月 25 日刊登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式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证件不齐或手续不全
的,谢绝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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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1 月 9 日上午 10 点。

    (二)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联合路 30 号

三、召集人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是玉丰先生

五、投票规则

    (一)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
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
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
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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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现场会议议程

    第一项 股东及股东代表签到

    第二项 主持人宣布参会人数及所代表股份数,宣布会议合法有效,正式宣
布会议开始

    第三项 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第四项 推举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宣读会议表决说明

    第五项 主持人宣读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额度的议
案》

    第六项 股东及股东代表对本次大会议案进行提问、讨论并审议

    第七项 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第八项 主持人宣布暂时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第九项 主持人宣布复会,监票人公布现场表决结果

    第十项 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情况

    第十一项 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第十二项 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第十三项 与会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

    第十四项 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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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说明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进行 2 项议案的表决

   二、需表决的议案在主持人的安排下逐项表决,由监票人进行统计

   三、本次会议设监票人 2 人,对投票和计票进行监督

   监票人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核实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的持股数及持股比
例;

   2、清点表决票数,检查每张表决票是否符合表决的规定要求;

   3、统计表决票。

   四、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表决采用记名方式进行,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时请
在表决票上规定处注明股东名称或姓名、代表表决权及所占比例。每股为一票
表决权,投票结果按股份数判定。表决时,请在同意、反对、弃权(如需回避
请注明)项下的表决栏内打“√”号标记,以明确表决意见。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
式,详见附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六、表决票的填写方式详见表决票上的表决注意事项。

   七、不按规定使用本次会议统一发放的表决票,或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
均视为“弃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八、现场计票结束,由监票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九、由董事会与证券事务办公室提交现场投票结果,汇总网络投票系统最
终投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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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由主持人宣读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投票表决结果的股东大会决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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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已由 108,000,000
股增加至 121,170,892 股,相应的注册资本增加 13,170,892.00 元。因此,
《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需根据股本变动情况作出相应的修订。

    修订的内容如下: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改后的章程条款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8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12,117.0892 万元。


    2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0,800 万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股,全部为普通股                          12,117.0892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除上述修改外,其余内容不变。

    以上内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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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额度的议

                                     案

    各位股东:

    2022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
最高额度不超过 13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为进一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和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
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3.5 亿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其余内容不变。

    以上内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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