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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派克新材:派克新材: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8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 15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 (以下简 称“解
   释 16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
   大影响。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
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同时,解释
15 号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
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会[2022]31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
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
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
改 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同时,解释 16 号要求:“关于单项
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
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
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 15 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
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准则解释 16
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
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
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
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财政部公
布之日起施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 15 号》和《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
〔2021〕35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的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
大追溯调整。以上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文件规定进行
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能够为
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
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