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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嵘泰股份: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3-05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5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总额为 81,36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4,843.37 万元。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全部到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出具了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0363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
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目前公
司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本次使用部分现值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
多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
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
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决议有效期
    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
    (五)具体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指定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文件。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投资严格把关,
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
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
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合理地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
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
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
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
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
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
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购买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
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通过上述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
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1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
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
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指定授权人员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属于董事会审议的额
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程序
    2021 年 3 月 4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
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监事会
同意本项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情况,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
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2)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把
控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确保了募集
资金的安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
    (3)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曹   渊               吴其明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