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 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唐亚忠、石凤健、许滨 2021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