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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嵘泰股份:嵘泰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03-25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
系,更好地激励公司(含子公司,下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
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
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5 年四个会计年度,

                                   -1-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1 年业绩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或 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7%
                             以 2021 年业绩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6%
 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或 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2%
                             以 2021 年业绩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73%
 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或 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96%
                             以 2021 年业绩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0%
 首次授予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或 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35%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2 年授予,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
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3 年授予,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
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1 年业绩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6%
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或 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2%
                            以 2021 年业绩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73%
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或 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96%
                            以 2021 年业绩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0%
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或 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35%
    注:上述“净利润”指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且以剔除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下同。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人力资源部将负责组织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依照审核
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
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
                            优秀                良好                不合格
      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系数            100%                7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
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系数。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导致当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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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间前一个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间每年度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考核年度实现的公司业绩情况,确认公司
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
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绩效
考核最终报告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及数量。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在考核工作结束
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
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二)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绩效考核记录
保存至少为五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后
由人力资源部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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