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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嵘泰股份: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2-03-25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嵘泰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嵘泰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
慎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嵘泰股份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575号文核准,公司由
主承销商东方投行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00万股,发行价为
每 股 人民币20.34元,共计募集 资金 81,360.0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4,818.4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6,541.5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
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验资费、律
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1,698.20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
募集资金净额为74,843.3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2021年2月9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0363号的
《验资报告》。
    公司设立了相关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并与保荐机构、银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   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金金额       (未经审计)
 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590.00      2,740.21         1,536.35

     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
     (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的情况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结合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
合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在项目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
变更的情况下,拟调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具
体情况如下: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2年3月                2022年12月
     (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的原因
     受全球新冠疫情反复影响,项目建设所需设备采购、运输、安装组织等各方
面都受到了制约,特别是进口设备,导致整个项目推进计划有所延后,截止目前,
该项目整体来看并未完全达到公司预期的可使用状态。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
司整体利益。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
主体,仅涉及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公司的生产经营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批程序
     2022年3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
投资进度,同意对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
至2022年12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
的相关要求,东方投行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曹渊                  吴其明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