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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嵘泰股份:嵘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09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
关规定,作为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及专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证券监管部门
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具体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发行具体方案的
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审议和表
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
方案。
       二、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申请办理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
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相关事
项。
       三、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
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
与保荐机构、相应拟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情况进行监管的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有效地规范
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开
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




                                                 唐亚忠、石凤健、许滨
                                                     2022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