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 关规定,作为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前赎回“嵘泰转债”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嵘泰转债”行使提前赎回权,符合《证券 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的规定,同时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提前赎回“嵘泰转债”的议案》。 唐亚忠、石凤健、许滨 2023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