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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大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2020-12-23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大门”或“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不超过 2,4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389 号文核
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
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
或“浙商证券”)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2,400 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
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44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96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0.00%。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17 元/股。

    西大门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T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
发行“西大门”A 股 960 万股。


一、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 14,730,896 户,
有效申购股数为 88,111,261,000 股,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 0.01089532%。配号总数为
88,111,261 个,号码范围为 100,000,000,000 - 100,088,111,260。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根据《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
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9,178.26 倍,高于 150 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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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 50.00%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
行数量为 24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2,160 万股,占
本次发行总量的 90.00%。回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 0.02451446 %。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定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T+1 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
路 778 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进行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摇号抽签仪式,并将
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T+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及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并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T+2 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
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
公告》”),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
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0 年 12 月 24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
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
行信息披露。

    3、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
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
会备案。根据《管理细则》的要求,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现
《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一种情形的,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六
个月;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和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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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条所规定的单种情形两次(含)以上或两种情形以上,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十二
个月;网下投资者所属的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
条第(九)项“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第四十六条第(二)项“未按时足额
缴付认购资金”情形,未造成明显不良后果,且及时整改,并于项目发行上市后十个
工作日内主动提交整改报告的,可免予一次处罚。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
(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
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发行人: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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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申购
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申购
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