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大门: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30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了
公司第二届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资料后,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 2021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国内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大型审计机构,具备多年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满足公司的审计
工作要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能够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度审计工作,出具的
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相关
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胡溢男 王尉东 屠世超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