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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大门: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08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密切关注公司情况,忠实履行独
董职务,积极出席有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
观、公正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董事
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1 年履职情况汇
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胡溢男女士,1987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
中国注册会计师、加拿大注册会计师资格,会计师职称,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员、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财务分析
员、内审部负责人,现任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核算科科长。
2016 年 7 月至今,任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尉东先生,1971 年出生,博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
年 8 月至今,任绍兴文理学院商学院教师;2016 年 7 月至今,任浙江西大门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屠世超先生,1971 年出生,博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
年 4 月至今,任绍兴文理学院法律系教授;2009 年 1 月至今,任浙江纳森律师
事务所律师;2017 年 7 月至今,任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三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本公司股份,均未在公司
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均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
及公司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我们没有从公司及公司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
未予披露的其它利益。因此,我们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1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度,我们均积极地、按时地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6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
东大会,认真审阅和审议会议相关材料和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亲自
                 应出席           委托出   缺席   应出席       实际出
                          出席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胡溢男            6       6        0       0        2               2

 王尉东            6       6        0       0        2               2

 屠世超            6       6        0       0        2               2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我们作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我们认真研究,提出意见及决议,为
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各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席相关会议,无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10 次会议,具体为审计委员会 5 次,战
略委员会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提名委员会 1 次。

(三)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不断学习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
规则,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我们勤勉尽责,准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
判断,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无反对、
弃权的情形,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
益,有效提升了公司科学治理水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密切关注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重点关注关联交易事项
的必要性、客观性、定价公允合理性,以及是否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等,认为有
关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对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募
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资用使用程序规范、真实,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薪酬情况

    独立董事 2021 年的津贴标准为 5 万元;不参与公司经营的董事不领取董事
职务报酬;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包括董事长),根据其在公司的具
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不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
薪酬。

    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有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管理层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促进公
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关于提名周莉为公司财务总监我们发表了意见,周莉女士与公司
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认为周莉女士具备担任财务总监的经验和能力。

(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关于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外部审计
机构发表事前认意见,认为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续聘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较高的专业水平,在工作中能认
真负责,勤勉尽职,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始终遵循
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
报告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 2020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对股东名册上登记在册的股东实施每 10 股分派现金股利 2.50 元
(含税)。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系基于公司的发展阶段和财
务状况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与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的
客观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我们
对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情况表示同意。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我们始终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关注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八)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按照各自的工作条例规定,认真勤勉地履行了各自职责。报告期内,董事会及
专门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工作条例的要求,依法合规地开展工作,
各委员会成员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对讨论决策的重大事项提供了有效的专业性建
议,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

(九)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内部控制体系不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控制度,符合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结构,
2021 年度,公司经营运行正常,经营情况良好。

(十)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进行了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切实维护了公司的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 年,我们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时知悉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督
促公司规范运作。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对股
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以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 年,我们将继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进一步加强与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和
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   胡溢男 、王尉东 、屠世超
                                                       2022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