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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大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04-08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浙江西大门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现将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对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
事规则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胡溢男女
士、屠世超先生,董事柳英女士三位委员组成。其中胡溢男女士为主任委员,具
有中级会计资格,有实际内部审计工作经验。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负责公司
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及其他相关工作。

二、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每次会议全体委员都参加,共
审议通过议案 11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议案)


                        1、《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审
       第二届 2021 年 计工作报告》
1
       第一次会议       2、《关于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报告》


       第二届 2021 年 1、《关于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一季
2
       第二次会议       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关于<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审计报告(初稿)>的议案》
                        2、《关于<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 2021 年
3
       第三次会议       3、审议通过《关于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审议通过《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报告》

       第二届 2021 年 2、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4
       第四次会议       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 2021 年 1、审议通过《关于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5
       第五次会议       年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自 2015 年至今,公司一直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严
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熟悉公司业务,表现出较高的专
业水平,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1 年报和 2021 年度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表现了较好的专业能力,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保持了应有的
独立性,其出具的 2021 年度审计报告、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有违反相关准则及职业道德行业,
对其工作给予肯定。

    2、指导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要求内部审计部门对相关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
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并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指导,审阅了内控制
度,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在设计和执行方面
存在重大缺陷。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制度,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四个委员会、经营管理层规范治理和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
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3、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会计师事
务所保持了良好的沟通,积极协调工作,充分讨论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
计划顺利完成工作,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发挥了重要作用。

    4、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相关财务报告真实、
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相关的欺诈、
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
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
事项。

    5、对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事宜进行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包括公司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使用暂明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
进展情况、募集资金存入与使用情况等。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四、总结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
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各位委员的专业能力,行使了监督职能,勤勉尽责
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

    2022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保持审计委员会履职的独立性、专业性
和有效性,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请各位董事予以审议!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