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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大门: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08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对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议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
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股本结构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股东的即
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同时符合《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
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我们同意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
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我们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认为 2021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议案。
    四.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完成公司审计工作应有的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照独
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了 2021 年度审计工作,
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本次聘任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议案
   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
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
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
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 1.8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胡溢男、王尉东、屠世超


                                                          2022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