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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大门:西大门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3-04-27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
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人员的积极性、责任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相结
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
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拟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
    为保证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确保公
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
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
提高管理绩效水平,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
领导和组织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1
    2、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3、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相关数据的搜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4、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
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每个考核年度业绩完成度的达成情况,确定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核                           业绩考核指标
解除限售期
                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                  2023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 2023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
                  2023
解除限售期                6.05 亿元                   5.84 亿元

  第二个                  2023-2024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2023-2024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2024
解除限售期                累计不低于 14.20 亿元      累计不低于 13.36 亿元

  第三个                  2023-2025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2023-2025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2025
解除限售期                累计不低于 24.91 亿元      累计不低于 22.92 亿元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A≥Am                        X=100%

    营业收入(A)                  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