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西大门: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2023-04-27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文件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3-005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 年 4 月 26 日,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开展累计不超过 5,000 万美元的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情况概述

    (一)外汇套期保值目的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
为与银行签订远期购汇、结汇、掉期协议,约定未来购汇、结汇的外汇币种、金
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购汇、结汇
业务,锁定当期购汇、结汇成本。
    公司开展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是规避和防范公司国外贸易业务中
可能会因人民币与美元之间汇率变化产生的汇率风险,从而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
业绩的影响。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提前将换汇交易成本固定在一定水平,可以
有效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导致的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主要业务品种及涉及货币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互换
业务、期权业务等基础交易产品以及由基础交易产品组合形成的组合类产品,主
要外币币种为美元。
    (三)业务规模及资金来源
    根据海外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 5,000 万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文件



美元,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期限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为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
    (五)授权事项
    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并由公司财务部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
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求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工作。若遇到协议签署
日期在有效期内,但是协议期限不在决议有效期内的,决议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至
协议有效期截止日。

    二、外汇套期保值风险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
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
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
定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
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
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二)流动性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
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
需求。
    (三)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
已建立业务往来的银行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四)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
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在
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
汇业务均有正常的贸易背景。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文件



    (二)公司制定了完善的操作流程,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负责
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按照流程进行业务操作,有效的保证制度
的执行。
    (三)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努力提高
回款预测的准确度,降低预测风险。
    (四)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持续跟踪外汇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
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
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存在投机套利的交易行为。我们认为,公
司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控的。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审批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8 日 20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