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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达新材: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04-20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审慎、独立地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重大事
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共有三名独立董事成员,分别是赵鹏飞先生、李良琛先生
和裘玲玲女士,自 2018 年 10 月份起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备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影响独
立性的情况。履历情况如下:

    赵鹏飞: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硕士,注册
会计师。曾任杭州煤炭工业学校教师等职务。现任公司独立董事、金华春光橡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
江华塑加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
工商大学会计学副教授。

    李良琛: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曾
任浙江省建筑材料公司法务人员、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制药分公司资信室主
任、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等职务。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浙
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海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裘玲玲: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副研究员。
曾任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远程教育发展部主任、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部
副主任等职务。现任发行人独立董事、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华东一区培训部副
主任。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 次股东大会会议,9 次董事会会议,1 次提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 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每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均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独立董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东大会
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的次数

赵鹏飞        9          9          6          0           0             否               1

李良琛        9          9          6          0           0             否               1

裘玲玲        9          9          6          0           0             否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注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
事姓名
         应参会次数   参会次数    应参会次数       参会次数      应参会次数     参会次数

赵鹏飞        1           1             /             /              5                5

李良琛        1           1             /             /              5                5

裘玲玲        /           /             3             3              /                /
注:赵鹏飞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李良琛先生为提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裘玲玲女士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我们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对会
议议案及待决策事项进行详细审查,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对相关事项进行合理的分
析与判断,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做出了充分的准备。我们在认真阅读相关材料的
基础上,对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均做出了独立的意愿表达,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
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的审议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对公司
2020 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对各
项议案没有异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在 2020 年 1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我们就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确认公司 2020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会计政
策变更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在 2020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我们就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0 年度内,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关联交易议案
和其他相关资料认真审阅并就有关情况询问了公司相关人员,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我们发表了相关的独立董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内容遵循了公平、
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的利
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提供对外担保,也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常性
占用资金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披露了《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
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
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
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
守,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
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为保持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并经 2019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五)公司及股东承诺的履行

    公司及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自公司 2020 年 8 月 5 日上市以来,我们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
作, 并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健全且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执行。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维护了公司及广大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0 年,我们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督促和指导公
司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全面开展内部控制的执行与评价工作。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建立和完善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本年度公司结合管理提升工作,进一
步加强了整体风险管控水平。目前根据审计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审计,未发
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八)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有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三个专门委员会,各独立董事分别担任上述三个专门委员会的委员或主任委员。
报告期内,均能按照各自实施细则顺利开展工作,并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为
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依据和有力支持,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董事会各
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委员对所有议案均按照程序审慎审
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在 2020 年度,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履行职
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认真审阅每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能够独立、客
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 年,我们将继续秉承独立、谨慎、勤勉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
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和独立判断作用,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
建议,提高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赵鹏飞_______________




    李良琛_______________




    裘玲玲_______________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