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达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华达新材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 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公司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二)公司发行股票情况 2020 年 7 月 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 于核准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1395 号)文批准,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华达新材”)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8,400,000 股, 并于 2020 年 8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杭州富阳恒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富 阳聚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份,流通限制期 限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起十二个月。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6,393,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21%。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票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本 由 295,000,000 股 增 加 至 1 393,4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98,400,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95,000,000 股。上述限售股形成后,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以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每 10 股转增 3 股,公司总股本由 393,400,000 股变更为 511,420,000 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83,5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7,920,000 股。本次 解除限售后,公司总股及股本结构发生如下变化:公司总股本为 511,420,000 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67,107,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 股)144,313,000 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 的杭州富阳恒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富阳聚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做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1、自华达新材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 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有的华达新材股份,也不由华达新材回购本企业所持 有的华达新材股份; 2、若今后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承诺人延长股份锁定期,则承诺人 承诺无条件按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进行股份锁定; 3、若承诺人减持华达新材股份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 易、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4、承诺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杭州富阳恒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富 阳聚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 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6,39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1%。 2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8 月 5 日。 3、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股东名称 号 数量(股) 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杭州富阳恒进 1 投资合伙企业 8,268,000 1.62 8,268,000 0 (有限合伙) 杭州富阳聚丰 2 投资合伙企业 8,125,000 1.59 8,125,000 0 (有限合伙) 合计 16,393,000 3.21 16,393,000 0 4、本次解禁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354,731,000 -16,393,000 338,338,000 有限售条件 2、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28,769,000 0 28,769,000 的流通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383,500,000 -16,393,000 367,107,000 无限售条件 A股 127,920,000 16,393,000 144,313,000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27,920,000 16,393,000 144,313,000 股份总额 511,420,000 0 511,42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认为: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 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公司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均 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各项承诺;公司关于本次解禁限售股 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 并上市流通。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钮嘉 金涛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